名 称: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关于废止《龙岗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实施办法》的说明
发布机构:龙岗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2-13
文 号: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就废止《龙岗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实施办法》(深龙民规〔2023〕5号),下称《实施办法》)说明如下:
《实施办法》是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于2023年12月22日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3年。2024年,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指导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工作”相关职责从龙岗区民政局划转至龙岗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3月17日,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社会工作部、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龙岗区社区“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实施办法》(深龙社〔2025〕2号),“民生微实事·大盆菜”项目的组织实施按该文件执行。
为避免政策重复,现予以废止《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