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发布日期:2026-01-13
文 号:
一、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2024年以来,我区科技创新专项扶持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铺开,因此有必要对《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4.《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5.《深圳市龙岗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
6.《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共六章三十七条,具体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明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制定的依据,强调资金预算管理,明确组织实施的原则和机制。
第二章支持条件和标准,共二十二条。聚焦“科技发展强基计划”“创新企业成长计划”“创业环境优化计划”“科技服务提升计划”“重点专项扶持计划”等五大类科技计划,22项扶持项目。
第三章申请和受理,共四条。明确项目申报指南依据、需验收项目的验收要求等,并对相关概念进行解释。
第四章审核和公示,共两条。明确项目审核依据及项目公示的内容和要求。
第五章跟踪监管,共四条。明确事前资助项目要求及在项目申报、执行过程中区科技创新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权责。明确可撤销项目及追责的情形。
第六章附则,共两条。明确本实施细则的解释单位、施行日期和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