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废止《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的说明
发布机构: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5-08-22
文 号: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现就废止2024年1月印发的《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深龙工信规〔2024〕1号,下称《细则》)说明如下:
国务院于2024年8月正式施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令第783号),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不得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不得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国家发改委于2024年12月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发改体改〔2024〕1742号)强调各地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红线底线,违规实施财政、税费、土地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细则》是原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起草,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现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