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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坪地街道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0-06-19

文  号:

坪地街道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2019年,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区交安委办关于交通安全的工作部署,交通事故死亡人数9人,与2018 年同期相比增加3人,上升50%。通过对2019年亡人事故的全量分析,从人、车、路、环境四个维度分析,我街道事故风险依然较大,问题短板依然很多,事故预防基础还不够牢固。根据《龙岗区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街道领导要求,针对问题短板,制定可行的解决措施,紧密围绕“构建交通治理体系和提升交通治理能力”的主题,打好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防控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安全发展理念,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为主线,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 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主要任务

  (一)系统推进交安机制再升级,持续提升交通治理能力

  1.加强保障,专职专业

  推进实体化运作。落实市、区交安委办相关工作要求,区层面统筹,交安委办提出交安工作经费预算,加强人员和业务工作经费保障,常态落实文明劝导、隐患排查、宣传培训、源头治理、便民服务等工作职责,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基础。

  (牵头单位:交安委办;责任单位:财政办、各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进一步深化基层交安组织建设

  实现重点企业、园区全部建立交安站的目标。交安委办牵头,交警中队及各社区交安站负责,推动100 辆车以上的企业全部建立交安站,推动辖区大型农贸市场建立交安站,推动辖区全部物流园区建立交安站,4 至 8 月,每月完成 20%交安站的建设。

  完善考核督导机制。交警、交管、各社区交安站要加强对企业、园区、家贸市场等专业类交安站业务指导,检查督导交安站的实体化运作,夯实企业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定考核细则,采取每半年对外公布排名的方式,鼓励各企业、园区落实交安站实体运作和管理职能。

  (牵头单位:交安委办;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所、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深化交安工作机制

  固化工作机制。交安委办牵头,执法队、交警、交管、各社区交安站负责,进一步固化严重交通事故后续处置同步隐患排查治理、交通秩序整治、安全宣传、行业教育和责任倒查“五同步”机制,重点参照“五同步”措施,推动建立更全面的横向交安机制。强化监督考核。严重交通事故后续处置五同步工作是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补齐管理短板不足、抓早抓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重要举措。

  (牵头单位:交安委办;责任单位:执法队、交警中队、交管所、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二)系统推进源头管理机制,全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强化货运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法制培训教育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重点货运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开展1 次法制培训工作。强化企业经营者法治意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交安委办;配合单位:交警中队、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推进重大型车辆安装自动刹车系统。交警中队牵头,交安委办、交管所、社区交安站配合,采用科技技术,推进辖区重大型车辆安装辅助刹车系统,提高行车安全性能。

  3.试点建立轻型厢式货车平台合作共建机制。交警中队牵头,交安委办、交管所配合,推进轻型厢式货车“五个一”纳管措施,试点与货拉拉平台合作共建,推动实现轻型厢式货车全路径动态监管,并逐步推广至其他轻型厢式货车企业。5 月底前完成试点,11 月底前全面推广。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配合单位:交安委办、交管所,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11 月底前)

  4.清理和纳管砂石堆场和大型车辆停车场。交安委办牵头,龙岗区稽查站、交警、交管,社区交安站配合,组织开展砂石堆场和大型车辆停车场的排查工作,全面梳理,4 月底前完成梳理上报。对违规租赁场地、堆放砂石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停车场,要坚决清理、终止租赁,每月至少完成 1 个砂石堆场或停车场的清理。9 月底前完成所有违规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砂石堆场、停车场的清理。对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全面纳入安全监管。

  (牵头单位:交安委办;配合单位:龙岗区稽查站、交警中队、交管所、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9月底前)

  5.扎实推进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交警中队牵头,交安委办、交管、教育办等部门配合,集中清理重点车辆、驾驶人、企业安全隐患。每季度组织一次“两客一危一货一校”运输企业及单位的实地安全隐患检查,对未检验、未报废的重点车辆停运停驶;对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的重点驾驶人,强令其立即进行审验或换证;未按时审验、换证的,交通、交警部门按规定停办企业相关运输审批业务。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配合单位:交安委办、交管所、教育办;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三)系统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居民安全意识

  1.扎实开展交通事故“一案三宣”工作。交警中队牵头,定期提供事故警情、重点交通违法信息,社区交安站组织开展“一案三宣”工作。同时,交警中队要每月分析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围绕重点企业、行业和群体,5月底前完成标准化的宣传培训课件的研发,指导社区交安站开展精准化宣传。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社区交安站;完成时

  限:贯穿全年)

  2.全面推进宣传阵地建设。交安委办牵头,交警中队、社区交安站配合,全面推进沿街商铺、餐饮娱乐场所、经营性停车场、货车经销商、砂石料场、医院、把村守口等七大阵地建设。4月10日前,上报七大阵地底数清单,4月底前各完成 1 个阵地的试点建设工作,5 月份起,每月完成 20%的宣传阵地建设,10 月底前完成所有宣传阵地建设。

  (牵头单位:交安委办;配合单位:交警中队、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10 月底前)

  3.持续深化“龙岗第一课”安全教育的运用。人力资源中心牵头,交安委办、交警、交管、社区交安站配合,结合全街道“龙岗第一课”再提升工作部署,每季度更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版块,深化运用,拓宽宣传效果。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中心;配合单位:交安委办、交警中队、交管所、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4.推动实现社会面基础宣传全覆盖。交警中队牵头,社区交安站负责,拓展讲师团队伍延伸至企事业单位、工厂园区、社区学校和商城物业等。深入辖区摸清城中村、学校、住宅小区、工业物流园区、商城、公园、餐饮娱乐场所、停车场等重点区域和单位底数,4月15日前将底数清单报交安委办。开展社会面基础宣传活动,实现零死角、全覆盖宣传,第二季度完成底数清单的 40%,第三季度完成 40%,第四季度完成 20%。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社区交安站;完成时

  限:贯穿全年)

  (四)系统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全面规范通行秩序

  1.进一步摸清底数。交安委办牵头,社区交安站负责,积极配合《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实施。4月底前摸清辖区电动自行车底数,交管、市场监管部门一同建立辖区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销售维修门店底数清单,制定禁、限、疏综合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我街道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交安委办;责任单位:交管所、市场监管所、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4月底前)

  2.加大慢行系统建设。交管所牵头,交安委办负责,全面排查梳理坪地街道慢行系统现状,制定2020年建设计划,分类分步推进慢行系统的建设和升级,全年实现完成6公里以上的非机动车道建设目标。4月底前完成项目规划、设计、立项工作,11 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交管所、城市建设办;责任单位:交安委办;完成时限:11 月底前)

  3.全面推进“把村守口”“亮头亮尾”工作。交安委办负责,推广社区党组织义工队伍参与文明宣传、安全出行。参照“把村守口”“婆婆嘴”等优秀社区交安工作模式,在电动自行车尾部、安全头盔张贴反光贴,不佩戴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一律不准进出社区;对社区、小区、城中村进出人员,要求其注册、登录“龙岗第一课”进行安全学习。同时在封闭小区出入口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摆放展板,延伸宣传阵地,开展精准宣传。推动特殊行业建立义工队伍参与社会服务、共建交通文明,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氛围。

  定期开展“扫村“行动。每周开展至少 1 次禁摩限电“扫村”行动,精确打击利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进行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辖区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交安委办;配合单位:维稳综治办、交警中队、交管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五)系统推进交通隐患综合治理,逐步提升道路基础设施

  1.推进民生实事交通项目建设。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微治理、微改造”力度,消除无灯控斑马线、锐角相交等路口安全隐患。已进行发改立项的,要抓紧推进治理;未完成发改立项的,6月底前完成发改立项,全年按照立项计划完成隐患治理。交警中队推进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监控工程,完成监控设施建设。按《2020年区政府民生实事责任分工一览表》的要求,各责任单位按每季进度要求,推进实施治理。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交安委办;配合单位:低碳城办<重大办>、交管所;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推进绿化遮挡、照明缺失隐患治理。市政事务中心牵头,社区交安站配合,全面排查治理绿化遮挡、照明缺失道路安全隐患,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和治理台账。进一步完善绿化修剪、照明设施巡查工作机制,全面消除绿化遮挡、有路无灯、有灯不亮等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政事务中心;责任单位: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推进建立清单式治理跟踪督办机制。交安委办牵头,建立隐患治理跟踪督办机制,制定各相关部门、各社区交安站安全隐患治理清单,采取微治理微改造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方式,对各类隐患进行分级分类建档,逐个完成跟踪督办治理,每月一通报,纳入月考核,形成闭环。

  (牵头单位:交安委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六)系统推进占道施工管理,有效降低事故拥堵发生率

  1.强化统筹、严格审批。由交管所牵头,统筹全区道路、轨道、电力、水务、燃气等各领域占道施工需求,推进全街道占道施工一盘棋格局,改变无序占道施工现状。

  (牵头单位:交管所;责任单位:城市建设办、水务管理中心、土地整备中心、交警中队、坪地供电分局;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加强巡查监管、加强执法。严格落实占道施工起点有人指挥、进出车有人指挥、作业时有人指挥等“三个有人指挥”措施,建设单位加强巡查监管。交安委办牵头,城市建设办、水务管理中心、交警、交管等部门配合,每周组织至少开展 1 次联合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督促辖区所有占道施工工地落实“三个有人指挥”措施,强化占道施工源头监管安全。对违规占道和未落实“三个有人指挥”要求的,加大处罚和深度调查力度,严肃追究施工单位及相关监管单位主体责任,并同步曝光警示。

  (牵头单位:交安委办;责任单位:城市建设办、水务管理中心、交警中队、交管所;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建立违规占道施工有奖举报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对违规占道施工进行举报,落实举报有奖机制,共同提升施工安全。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配合单位:交管所、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七)系统推进执法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执法管理水平

  交通秩序未根本好转,交通违法依然较多,安全隐患较大,存在车辆保有量大,违法概率相对较高;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深入;夜间警力薄弱,重点违法多发。

  1.强化重点车辆违法整治。交警、交管、城管等执法部门,重点加大泥头车(小泥头车)、搅拌车、大型拖挂车、普通货车、快递外卖等重点车辆的违法整治力度,每周至少组织开展 1 次以上统一行动,营造严查严管氛围。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交安委办、城市建设办、执法队、交管所;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强化重点违法联合整治。加大禁摩限电工作力度。交警中队、派出所加大禁摩限电联合整治力度,每周工作日组织开展 1 次“禁摩限电”行动,并适时组织开展周末统一行动,重点查处电动车冲禁令、不戴头盔、违规载人载物、超标电动车和三轮车违规上路、摩托车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营运,快递及外卖送餐车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载人或实施非法拉客、冲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等违法行为。交安委办每周至少组织各执法部门联合开展 1 次统一行动。

  强化电动自行车源头销售、维修环节监管。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做好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宣传教育工作,督促门店不销售超标电动车、配合发放宣传资料,通过购车赠送头盔等销售方式强化电动车安全管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统一行动,组织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重点查处销售超标电动车、非法改装等违法行动。交管所加强摩电车维修门店的整治,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执法队加大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占道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的整治,每月组织一次整治行动。

  持续开展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整治。进一步深入推进城区交通

  安全秩序管理,引导行人与非机动车驾驶员安全出行的良好意识

  形态,交警牵头、交安委办配合,切实加强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整治,重点针对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载人,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不遵守交通行为的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人员进行纠正,对于不服从劝导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严管严查涉酒违法。交警研判辖区酒驾和涉酒事故特点和规律,完善查处酒驾常态化勤务,持续组织开展“猎虎”统一行动,每周五、六、日三天及节假日持续开展行动营造严管氛围。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责任单位:交安委办、维稳综治办、执法队市场监督管理所、交管所、派出所;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强化重点时段巡逻管控。交警强化夜间、凌晨等警力薄弱时段的巡逻整治,保持对酒驾、超载、冲红灯等严重违法的高压打击态势,强化重点路段事故多发时段的巡逻防控,特别是高快速的巡逻管控,加大货车违停、摩电车和行人进入高快速的整治,每周至少组织开展 2次以上夜查行动。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东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配合单位:社区交安站;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八)系统推进科技建设工程,全面提升智慧交通水平

  1.加快道路交通监控设施建设。交警中队负责,加快推进坪地街道城市道路交通监控设施完善工程,及时跟踪相关工程建设情况,年底完成监控一期工程建设,结合辖区交通实际调整点位。对已建设完成的,争取先行启用,为非现场执法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配合单位:交安委办、交管所、派出所;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推动道路交通监控设施建设。交警中队负责,全面验收坪地街道城市道路交通监控设施完善工程,并结合实际需要,6 月底前向龙岗交警大队申报坪地街道城市道路交通监控设施完善工程的第二期建设立项,进一步提升智慧交通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配合单位:低碳城办<重大办>、交安委办、交管所、派出所;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九)系统推进静态交通建设,强化道路停车秩序管理

  1.研究扩大宜停车位数量。由交安委办以需求为导向,4月底前梳理辖区有条件设置宜停车泊位的路段,向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提出设置宜停车泊位设置需求。交警、交管做好设置条件审核工作,并协调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实施建设,在现有宜停车位数量基础上,实现新增10%的目标。

  (牵头单位:交安委办;责任单位:城市建设办、交警中队、交管所;完成期限:贯穿全年)

  2.完善道路标志标线。交管所牵头,社区交安站负责,排查主城区、学校周边道路设施情况,4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5月起每月上报整改进度,11月底前完成整改,为交警部门执法提供法律保障。

  (牵头单位:交管所;责任单位:社区交安站;完成期限:贯穿全年)

  3.加大查停执法力度。交警中队充分挖掘执法资源,加大路面违法停车查处力度,净化路面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配合单位:交安委办、社区交安站;完成期限:贯穿全年)

  4.加快“两不管”道路移交接管工作。交管所牵头推进辖区“两不管”道路移交工作,逐步推进,报送尚未纳入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管养的道路清单。同时,交管所要协调上级部门简化道路养护移交程序,加快养护接管工作,为交警部门执法提供法律支撑。5 月底前列出两不管道路清单,6-10月份推进接管工作,每个月完成清单的 20%,10月底前全部完成移交接管工作。

  (牵头单位:交管所;责任单位:城建办、交安委办;完成期限:贯穿全年)

  (十)系统推进高快速路综合治理,防范较大事故风险

  1.进一步提高巡逻密度。高速交警大队要切实调整勤务安排,挖掘自身警力潜能,发动业主单位力量,增加高快速路巡逻警力和密度,实现 24 小时全覆盖,快速排查隐患,严查各类违法。

  (责任单位:东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2.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东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要进一步深化“一路三方”工作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增设警示牌,设置减速带,在市际交界处设置阵列式声光警示系统及大型警示牌,在事故高发路段安装爆闪灯组。

  (责任单位:东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配合单位:交安委办;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3.进一步加快科技设施建设。东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要利用现有视频监控、卡口、电子警察设备提高视频巡逻密度,加大交通违法抓拍力度。大力推进智慧交通工程建设,实现高快速公路视频监控、电子警察、测速设备的全覆盖。

  (责任单位:东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配合单位:交安委办;

  完成时限:贯穿全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全街道2020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是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

  责任,做好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细化落实、汇总反馈等工作。各协办责任单位要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

  (三)强化考核,确保成效。交安委办将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通报、约谈,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行动方案完成情况纳入2020年全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四)加强报送,全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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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