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布吉街道《环境卫生“拔钉”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机构:龙岗区
发布日期:2018-12-29
文 号:
自今年7月16日深圳市城管局制定《深圳市环境卫生大检查大执法百日行动方案》以来,街道党工委要求以“百日行动”为契机,“整治一点,教育一片”为执法理念,对街道脏乱差现象进行及时整治。目前“百日行动”已进入关键阶段,接下来,环提工作主要围绕整治环境品质提升的难点或“顽疾”开展“拔钉”攻坚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环境品质提升措施,以监管为支撑、以执法为手段、以标准为规范,在“百日行动”基础上,围绕城市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等,进一步开展重大排查和整治力度。特别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影响较大、成规模、成片区、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扰乱市容秩序的违法行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采取“拔钉”行动予以彻底整治,并将整治成果固化为长效监管,实现市容秩序井然有序、环境品质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环境卫生“拔钉”攻坚行动指挥部,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昆刚同志任指挥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秀相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执法队队长黄文双同志任副指挥长。成立专项行动组,执法队牵头,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行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由执法队队长黄文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环境卫生“拔钉”攻坚行动统筹安排、监督检查和协调推进。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环境卫生“顽疾”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发动基层力量,在“百日行动”基础上,彻底排查各类严重违反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必须整改或消除的活动及场所,对发现的“拔钉”风险进行科学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控。对排查中发现的可单独实施整治的重大违法行为,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进行整治;不能单独实施整治的,由执法队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实施联合管控措施和整治。
(二)对成片区、成领域、成规模的环境卫生违法行为,采取“拔钉”攻坚行动予以彻底整治
由执法队牵头,组织各方力量,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必要时在财政上予以大力支持,以雷霆手段在较短时间内将“钉子”彻底拔除,将阻碍我街道城市环境卫生的“痼疾”“顽症”彻底根治。每拔除一颗“钉子”,通过常态化监管固化整治成果。具体“拔钉”程序如下:
1.各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排查发现(或基层日常工作中反映上报、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的“钉子”进行初步摸底调查,报执法队(见附件)。同时,“拔钉”攻坚行动与“百日行动”有机结合,在城区环境品质提升行动中发现的,威胁影响环境品质、扰乱市容秩序的“痼疾”“顽症”也作为“钉子”上报。
2.指挥部办公室提请执法队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各单位上报的隐患是否纳入“拔钉”攻坚行动,指定“钉子”整治行动协办单位,负责“拔钉”攻坚行动具体实施。
3.执法队制定整治具体行动方案,并征求整治行动相关参与单位意见后报指挥部办公室。整治行动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所要达成的目标;(2)组织保障以及后勤保障措施;(3)所采取的主要行动、工作措施以及具体分工;(4)时间节点安排;(5)整治结束后的常态化监管措施。
4.实施“拔钉”攻坚行动。行动期间,牵头单位应定期或按行动方案时间节点安排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整治进展情况。遇到需上级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提请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研究解决。指挥部办公室对“拔钉”攻坚行动进行全过程督查督办,组织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5.行动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验收。
6.验收结束后,进入常态化监管状态,防止违法行为死灰复燃。牵头单位要将整治行动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要通过查缺补漏进行改正。
7.保持常态化监管半年后,由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对整治效果进行“后评价”。评价效果不明显,违法行为“回潮”的,相关监管责任单位要对工作进行检讨并及时改进。
四、责任分工
(一)指挥部办公室
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负责统筹、协调全街道环境卫生“拔钉”攻坚行动;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重大风险隐患信息收集、汇总。
(二)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
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单位工作职责,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工作重点、薄弱环节,牵头组织环境卫生“拔钉”攻坚行动:
1.执法队:牵头组织市容秩序、环境卫生领域“顽疾”的排查与整治。
2.经济科技办:组织交通运输企业、电力、通讯、邮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等领域排查整治。
3.城管办:牵头组织城市照明、既有建筑物外立面广告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公园及绿道、已封场的建筑废弃物受纳场、林业行业和森林防火、垃圾填埋场和城市垃圾焚烧厂等领域排查整治。
4.安监办:牵头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成品油管道,金属冶炼、机械、轻工等领域排查整治;组织危险化学品场所雷电灾害防御领域排查整治。
5.辖区派出所:牵头组织消防安全,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和相关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看守所、戒毒单位等领域排查整治,组织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防御领域排查整治。
6.市政事务中心:牵头组织城中村照明、市政公园及绿道、市政公厕、垃圾减量分类等领域排查整治。
7.社区工作站:对社区内的市容卫生“顽疾”进行摸底排查、前期整治,并及时上报至执法队(联系人:王志贤,联系电话:13602655313)。
五、实施步骤
“拔钉”行动从2018年9月开始,与“百日行动”同步开展,采取边排查、边“拔钉”的方式,滚动进行。同时,“拔钉”攻坚行动作为长效机制,在“百日行动”结束后还将继续推进。
(一)动员部署(2018年9月20日之前)。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范围和要求,分解实施任务,落实责任,动员部署,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与“拔钉”攻坚(9月20日至10月15日)。按照我街道“百日行动”的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排查整治。在此期间,对需要纳入综合整治的成规模、区域性违法行为的“钉子”报指挥部办公室,并按步骤采取“拔钉”攻坚行动。
(三)总结考核(10月15日至10月25日)。对各单位排查整治“拔钉”攻坚行动进行重点督查,对“拔钉”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与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敢碰“钉子”,争取歼灭性战果。要对“钉子”隐患全力清剿、彻底拔除。制定“拔钉”实施方案要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治时间和具体整治方式;整治完毕后要及时向指挥部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要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确因法律关系复杂或人力、物力限制无法彻底整治的,要采取有效疏导、临时管控等措施,确保不发生死伤等安全事故。
(二)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有些“钉子”不仅涉及城市环境,还严重影响城市公共安全。“拔钉”攻坚行动要与我街道“百日行动”有机结合,有序互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及时督促、强化检查。涉及复杂法律关系和历史遗留问题的,要认真研究、集思广益、精准施策,制定科学合理的“拔钉”攻坚行动方案,并有序推进;涉及面广,短时间内难以整治到位的,可分成若干“钉子”分步推进。
(三)广泛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要加大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群众上报事故隐患,鼓励对各类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政府相关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