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龙城街道2019年全面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龙岗区
发布日期:2019-06-27
文 号:
为打好打赢黑臭水体整治这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重大战役,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以硬措施、硬干部、硬作风,坚决完成“水污染治理决胜年”的各项任务,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实现交界断面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实现已建成片区雨污分流、正本清源全覆盖。
(二)工作内容
结合已建、在建和拟建工程,系统分析我街道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存在的问题,围绕国家、省、市、区黑臭水体考核目标,结合《龙岗区治水提质深调研工作》结论,按照龙岗河流域,从干支管完善、黑臭水体整治、面源污染防治、河道补水、水安全等五大方面进行。
三、工作组织架构及分工
(一)建立街道级全面消黑及河流水质保障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分指挥部”)
分指挥部下设消黑推进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消黑办”),负责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委员担任。消黑办成员从农林水管理中心抽调业务骨干6名、城建办抽调业务骨干2名、区抽调干部1名、区环保水务局项目管理对接团队若干名,全脱产到消黑办工作。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成立专门的微信协调联络群,高效便捷地开展联络工作。
(二)建立龙城街道全面消黑及河流水质保障临时党支部
建立龙城街道全面消黑及河流水质保障临时党支部,隶属龙城街道党工委管理。
四、分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按照区环水局“完成一批子项工程设计、开展一批子项工程预审,完成一批子项工程施工图设计、同步动工一批子项工程”的滚动建设模式要求,我街道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一)消黑办(含区环保水务局项目管理团队)
1.负责统筹完成2019年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的前期设计工作;统筹落实施工期间的设计配合。
2.负责统筹辖区消黑工程施工进度安排,制定倒排工期计划,会同区环水局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
3.按照区环水局制定全面消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指南,负责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区环水局一并处理涉及变更事宜,并按照区相关规定,对变更事项进行认定。
5.协调区环水局一起负责工程中间过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以及竣工决算相关资料的准备,对建设过程中资料进行签字、确认。
6.负责梳理上报需区级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
7.统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统计及信访工作,会同区环水局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宜。
8.负责协助勘测单位开展相应社区内的地质勘查、测量物探工作。
9.负责就项目可研、设计方案向所在社区以及相关企业业主、商铺业主、居民代表等充分征求意见。
10.负责工程建设的各类现场协调工作。
11.负责工程建设的各类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处罚。
12.负责按时完成黑臭工程征地征迁任务。
13.负责宣传全面消黑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相关工作。
14.协助区环水局推进2019年以前存量的水务类工程。
15.配合区环水局定期对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投资进行抽查。
(二)党工委办
配合消黑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对领导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三)纪工委
配合区督查室对街道消黑成员单位在工作落实不到位、工程进度滞后的,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实施明察暗访,并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
(四)组织部
负责建立龙城街道全面消黑及河流水质保障临时党支部及办公室有关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加强对临时党支部及党员的管理,对不尽责或不尽力的党员进行问责。
(五)宣传部
配合消黑办协调相关单位开展消黑工程的各项宣传工作。
(六)综治办
配合消黑办协调辖区派出所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宜,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七)经科办
配合消黑办对辖区消黑项目中园区、企业、工厂等范围的进场协调及解释工作。
(八)城建办
1.协助消黑办开展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消黑办,由消黑办下达整改意见书,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处罚。
2.协助消黑办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制定倒排工期计划推进项目建设。
3.协助消黑办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宜。
4.协助消黑办开展全面消黑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相关宣传工作。
5.协助消黑办推进2019年以前存量的水务类工程。
(九)城管办
负责沟通协调有关城中村整治工程中管线下地项目与消黑工程的衔接问题,并做好与社区、居民小组的沟通协调。
(十)信访办
牵头负责辖区消黑项目信访调解等工作。
(十一)执法队
协助消黑办开展施工建设中建筑材料堆放、临时占用国有土地等监督监管工作;配合消黑项目的占道许可,占道施工的巡查监管执法工作。
(十二)社区网格管理中心(交安办)、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城管理所、龙城交警中队
配合及协助加快消黑工程建设中涉及到占用或挖掘道路、交通疏解等手续审批工作程序,在收到申报资料及书面承诺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及提出意见。
(十三)土地整备中心
负责对接区城市更新局核实街道消黑工程涉及到城市更新范围及更新时间界定,对征地征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和处理,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征拆节点完成时限,按期完成征拆任务并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作业面。对项目范围内涉及与更新单元重叠部分需纳入更新单元处理的,协调更新单位(含意向合作单位)在节点时限内提交施工作业面。
(十四)市政事务中心
加强辖区垃圾转运站的日常清洁管理,配合绿化迁移工作。
(十五)农林水管理中心
1.协助勘测单位开展相应社区内的地质勘查、测量物探工作。
2.协助消黑办就项目可研、设计方案向所在社区以及相关企业、商铺业主、居民代表等充分征求意见。
3.协助消黑办开展工程建设的各类现场协调工作。
4.协助消黑办开展全面消黑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相关宣传工作。
5.协助消黑办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宜。
6.协助消黑办推进2019年以前存量的水务类工程。
7.负责消黑工程涉及林地占用手续的审批。
(十六)物业管理中心
协助开展辖区消黑项目的花园小区进场及现场协调工作。
(十七)龙城教育办
负责配合消黑工程涉及学校、幼儿园的进场及现场协调工作。
(十八)龙城电信支局、龙城供电分局、深圳移动龙岗分公司、深圳联通龙岗分公司、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水龙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龙城分公司
通信、电力、燃气、供水等各部门要配合解决好施工交叉、管线迁改等问题,为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十九)各社区
1.配合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展相应社区内的地质勘查、测量物探、项目施工等进场及各类现场协调工作。
2.配合就项目可研、设计方案向所在社区以及相关企业、商铺业主、居民代表等充分征求意见。
3.配合开展全面消黑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相关宣传工作。
4.加强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做好消黑工程的日常安全巡查及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办公室。
5.配合开展相应社区内黑臭工程日常维稳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宜。
6.配合推进2019年以前存量的水务类工程。
(二十)设计单位
派驻精干设计团队对接消黑办,施工期间常驻街道办公,全过程服务工程建设。
(二十一)监理单位
派驻精干监理团队对接消黑办,施工期间常驻街道办公,全过程服务工程建设。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做好班前教育和记录,施工现场各类检查、施工进度核实,及时上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好每日小结汇报,做好周报、月报。
(二十二)施工单位
派驻1个工程局或分公司,采用“大兵团作战”、“人海战术”抢抓施工黄金期间,全力推进工程进度。负责上报当天施工计划、现场施工情况、员工班前安全教育情况,及时上报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每日小结汇报,做好周报、月报。
(二十三)造价咨询单位
派驻精干团队对接消黑办,全过程服务工程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议事规则
1.分指挥部及区环水局项目管理对接团队原则上每周组织召开工作例会,重点梳理存在问题和需领导协调解决事项,每周向总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报送需总指挥部协调的议题。
2.分指挥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工作工作专题协调会议(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由分部第一总指挥或总指挥组织召开,会议主要协调解决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区环水局项目管理对接团队提出的,经分部常务副总指挥审定同意上报的问题。
(二)简化审批手续
街道内各审批部门按照“建设单位完成一批子项工程设计、先行预审一批子项工程、先行开工建设一批子项工程”的模式开展审批工作,特事特办,即到即批;涉及市、区相关部门审批事项的,由消黑办协调上级审批部门下达批复。
(三)加强人员保障
整合街道水务工程管理建设力量,从农林水管理中心抽调业务骨干6名、城建办抽调业务骨干2名,全脱产到全面消黑推进办公室工作;由区环水局派驻1名抽调干部作为区水务建管中心对接街道的项目负责人,负责与街道进行施工管理衔接,并组建项目管理团队脱产到街道工作。
(四)落实黑臭水体治理资金
配合区相关部门充分保障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及拆迁)所需资金。开辟绿色通道,消除黑臭及河流水质保障工程(及拆迁)立项、审批、拨付等事项一律优先安排。
(五)落实管养全覆盖
进一步健全排水管网、河道、小微水体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运营维护全覆盖,统筹“厂、网、河”管理运行,实现新建管网及河道整治完工一段、验收一段、移交一段。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开展汛前清淤,及时清掏雨水篦子等,确保排水畅通。
(六)加强宣传,广泛参与
各成员单位、各社区要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行动机制。街道、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积极主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