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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横岗街道“通道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机构:横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4-10-06

文  号:

横岗街道“通道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持续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高品质“文明洁净城市”战略部署,围绕“清爽龙岗”工作目标,结合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辖区市容环境,畅通消防安全通道,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集中开展“通道清理”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28日。

  二、整治行动范围

  全街道9个社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具体包括:城中村、城市道路(含天桥通道、公共广场)、公共服务机构周边、商业街、集贸市场及周边、公园广场、住宅小区、产业园区、建筑工地周边。

  三、工作措施

  以《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指数测评实施方案》最新要求为指引,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工作要求,集中开展五大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一)开展“固定障碍物”清理整治行动

  对有碍市容环境、影响逃生和消防通道灭火救援的各类固定障碍物进行清理整治。一是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和消防安全的隔离桩、雪糕桶、车止石、车位锁、水泥石墩、铁马、水马等道路隔离设施。二是全面清拆有碍市容的各类铁皮围挡、围栏、破旧顶棚、伸缩雨棚、太阳伞、废弃报刊亭等临时建(构)筑物。三是全面清理影响消防安全的景观石或其他装饰性构造物。四是全面清拆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未按审批内容设置、与周边环境不协调、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户外广告及门楣招牌。五是全面清拆影响消防安全的建筑附属物,如违法搭建的储藏间、自行车棚,低空悬挂、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空调外机等。

  (二)开展“生产生活”杂物乱堆放清理整治行动

  全面清除主次干道、城中村、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各类“生产生活”杂物,以保障上述区域的消防通道、人行道和车行通道的畅通无阻。一是清理生产类杂物,如在生产和工作环境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废旧物品以及不再使用的工具设备等,包括施工产生的废砖瓦、砖块、废弃包装材料、木头、电线电缆等;二是清理生活类杂物,如私人废旧回收物品或丢弃物品等,包括泡沫箱、纸皮、桌椅、大件家具、花卉盆栽、菜筐果筐、乱挂晒的衣物等。

  (三)开展“车辆乱停放”清理整治行动

  以城市主次干道、商业街、城中村、公园广场、集贸市场周边等区域为重点,特别是保障上述区域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集中开展车辆乱停放清理整治行动。对于停放于上述区域的消防通道、行车道内(含专用车道,如公交专用道等)、转弯处或路口、人行道、巷道、绿化带等的小汽车、电动车、自行车(含共享单车)、三轮车、手推车等,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清理整治:一是加大违停机动车辆执法处罚力度;二是直接清理乱停乱放车辆;三是规范非机动车辆(含共享单车)停放秩序,合理画设停车线,结合随手扶、行政执法等手段加强停车管控。

  (四)开展“违规超门店经营”清理整治行动

  全面清理整治侵占消防通道、人行道的超门店经营行为,如汽车美容店(洗车场)、车辆修理店、铝合金(五金)门店、餐饮小吃摊贩、广告招牌制作店铺等长期违规占用非机动车道、盲道等的经营行为。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发布专项整治通告,明确标准要求及整改期限,引导商户自行清理违规摆放的物品。二是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三是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日常巡查与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五)开展“地铁口”秩序整治行动

  全面改善地铁口周边的市容秩序。对乱停乱放车辆、乱摆卖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一是规范共享自行车停放,划定电子围栏区域,引导用户有序停放。二是加强对占用绿化带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合理规划并增设停车区域。四是定期组织清理“僵尸车”,释放公共空间。五是开展文明停放劝导服务,提高市民的公共意识。六是执法整治乱摆卖行为。

  四、责任单位

  此项整治行动主要由各社区牵头负责,多部门协助治理,具体部门包括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城管)、消安委办、应急管理办公室(交安)、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办公室)、纪工委、平安法治办公室(物管办)、城市建设办公室(城建)、经济发展办公室(经科、财政管理)、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团工委)、横岗派出所、六约派出所、横岗交警中队、横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五、职责分工

  (一)各社区:1.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牵头对本社区所管辖范围的公共场所全面开展五大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主动对接各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通过社区公告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通道清理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居民的自觉意识和参与度。4.自行组织落实人力、车辆机械等设备相关经费,从社区综合经费中列支。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1.负责协调、督导各相关单位开展“通道清理”专项整治行动。2.指导各单位对照《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指数测评实施方案》的最新要求,落实市容秩序整治等职责。3.协助社区对公共区域的杂物进行清理。

  (三)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1.负责清拆有碍市容的各类铁皮围挡、围栏、破旧顶棚、伸缩雨棚、太阳伞、废弃报刊亭等临时建(构)筑物。2.清拆违法设置、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及门楣招牌。3.清拆违法搭建、影响消防安全的建筑附属物。4.对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5.对乱摆卖、乱搭建、乱堆放、乱挂晒、违规超门店经营等进行清理,严格落实全覆盖、全天候、动态化勤务管理模式,集中整治加常态化整治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警城联勤”执法机制,保持高压态势。

  (四)消安委办:1.牵头负责对城中村内占用消防通道的停车行为进行处罚处置。2.发布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知识、组织消防安全“通道清理”操作指引教育培训。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交安):协调交警中队、交通管理所清理影响市容和消防安全的车止石、水泥石墩等道路隔离设施。

  (六)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办公室):督查室对“通道清理”消防安全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并严肃问责。

  (七)纪工委:对“通道清理”消防安全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八)平安法治办公室(物管办):1.督促物业小区对影响市容环境和消防安全的乱堆放杂物进行清理(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2.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保持其管理红线范围内的疏散通道畅通,并配备挪车器,及时发现、劝阻、整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3.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低空悬挂、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空调外机进行整治。4.以物业为单位,设立居民区内专门的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警示和宣传。

  (九)城市建设办公室(城建):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设置施工围挡,禁止施工单位在工地出入口外围(含周边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等)堆放任何材料与杂物。

  (十)经济发展办公室(经科):督促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再生资源回收站、工业园区等场所负责人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通道清理”整治工作,对各场所乱堆乱放进行清理整治(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各场所管理方承担)。

  (十一)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经费投入力度,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资金列入预算,保障第三方车辆人员安排等经费,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十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团工委):牵头负责“通道清理”专项整治过程中的劝导服务。组织和动员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引导市民自觉遵守规定,共同维护通道畅通和市容环境。

  (十三)横岗派出所、六约派出所:负责专项整治过程中的治安管控,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执法保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十四)交警中队:对违停车辆进行清理整治。全面摸排辖区机动车、电动车、共享单车等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通道等的实际情况,对违停“僵尸车”进行强制拖移;对违停车辆无法联系车主或拒绝驶离的粘贴违停告知单,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理一起,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十五)横岗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医院、社康开展“通道清理”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六、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4年10月6日—2024年10月31日)。各社区、各行业部门要按照既定分工要求,结合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消防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通道清理”五大类专项整治行动,查清各领域隐患,建立台账清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社区、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自查和街道领导检查指出的问题清单,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行动,实行挂图作战,对表推进,销号管理。

  (三)长效监管阶段(长期开展)。自12月1日起,各社区、各行业部门要全面梳理总结排查整治成效,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探索建立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的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协调联动,积极作为。各社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合力开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影响市容环境和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指定专人,及时报送。各社区要指定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汇总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材料、行动图片),于每月25日上午12:00前汇总本月行动进展情况,填报《横岗街道“通道清理”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并于12月20日前将行动工作总结(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报送至粤政易联系人:陈鹏芳、巫平香,联系电话:0755-28648913;0755-28698122。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 《横岗街道“通道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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