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第二季度,龙岗区残联权保部向有特殊困难的户籍残疾人发放救济补助1134人次,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2014年4月至6月期间,共受理了全区82位因家庭发生临时生活困难而提出申请救济金的残疾人,发放补助金246000元。同时受理4位申请大学生特殊困难补助(本科)的残疾人,发放补助金16000元。第二季度共对在读特困大学生及发生临时困难的户籍残疾人资助86人次,发放金额262000元。
2、助残日期间,区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到各自挂点的街道,深入23户特困户家庭走访并送上慰问金,另外还向全区110户特困家庭发放慰问金,共发放慰问金135000元。
3、2014年上半年,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二百元的标准,向818人发放补助金956600元;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低保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一百元的标准,向95人发放补助金5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