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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学习“龙岗第一课”,无视“一戴两不”!妈妈骑电动车带女儿在机动车道上逆行,与小车头对头相撞!

  2020年12月5日19时2分许,陶某宝驾驶粤B****H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龙岗区沙荷路最左侧车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仁恒峦山美地路段时,该车车头左侧与沿该道路由东往西逆向行驶由蒋某连驾驶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自行车(搭载其女儿)车头发生碰撞,造成蒋某连及其女儿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和事故勘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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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道路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龙岗区沙荷路仁恒峦山美地路段,沙荷路东西走向,沙荷路西往东方向5条机动车道,沙荷路为沥青路面干燥完好,道路两侧设有非机动车及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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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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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路段设有非机动车道,事发路段的机动车道为单方向由西往东行驶的5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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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时2分43秒许,电动车逆行出现在机动车道上,几秒后,逆向行驶的电动车,与迎面驶来的小车头对头相撞

  经查,事发前,蒋某连骑电动车载女儿从家里出发,准备送女儿前往位于振业峦山谷小区的同学家,蒋某连骑车驶入机动车道内,行驶至仁恒峦山美地路段时发生碰撞事故。由视频中可见,事发路段设有非机动车道,事发路段的机动车道为,单方向由西往东行驶的5车道。事发时电动车上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而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母女二人出门时,电动车车篮内就装有两个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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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起事故中最令人揪心的是:9岁孩子因为家长的违法行为而受伤。家长的错误行为,让无辜孩子受罪。我们常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作为家长,更应该以身作则遵守交规,为孩子的安全出行负责。可为了抄近道,走捷径,蒋某连却骑车带着孩子逆行、抢道,亲手带着孩子闯入危险深渊。目前,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核实,蒋某连没有参与学习“龙岗第一课”的记录。如果事发前,蒋某连曾参与过学习,这起事故是否就不会发生?如果事发前,蒋某连能做到“一戴两不”,是否就能减轻事故带来的伤害?

  可惜,一切都没有如果。但无论事故最终的致因是什么,我们都应该清楚地认识到,真正的马路杀手,其实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事故并非无法避免,少一份心存侥幸,多一份安全意识,就能把生命安全牢牢握在自己手中。所有电动车骑行者都必须摒弃“车会让着我”“车会看到我”的想法,严格落实“一戴两不”,才是真正的安全之道!

  “一戴两不”之不闯灯、按道走。都说电动车是“肉包铁”,没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一旦与机动车抢道发生碰撞,无异于鸡蛋撞石头。电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一戴两不”之不逆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不仅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判断容易造成道路秩序混乱,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骑行人员严重伤亡。电动车在非机动车专用道行驶时,务必遵守按照车行方向并靠右行驶原则;电动车在划有标志标线的人行道上行驶时,非机动车须按照车辆的行驶方向,沿人行道施划的标志标线通行。

  “一戴两不”之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平衡系数低,而且驾乘人员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容易侧翻,驾乘人员的头部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佩戴安全头盔一定要注意下列5点:(1)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2)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3)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4)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5)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

  安全警示之防御性驾驶。为了预防因行人、非机动车逆行、横穿马路而导致的突发意外,驾驶员也应学会防御性驾驶。无论在哪里驾驶、驾驶何种车辆,也无论交通状况如何错综复杂,驾驶员都要做到提前观察、警觉,给自己预留出安全操作的时间和空间,并针对性作出合理的反应和驾驶操作。

  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不管是步行、骑车还是开车,都应该时刻绷紧交通安全之弦。因为你的违法行为,随时都可能威胁到他人的安全,而作为一名家长,更应该把孩子的安全牢牢握在手中,别等到事故发生了才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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