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由龙岗区审计局编制的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政务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工作共同研究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2名以上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人员、资金和设备等方面进一步保障和充实,重点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进行主动公开,同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工作重点,主动公开信息。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公开内容上,我局紧紧把握住审计监督工作的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确定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公开审计热点政策的解读、审计报告、工作动态等内容。
(三)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督促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龙岗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 节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和范围;认真配合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更新和充实单位网上信息。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查漏补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市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2025年,我局将按照市、区各级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通过进一步总结经验,继续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深度,全力营造信息公开氛围。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干部职工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扩大公开广度,着力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配合做好电子政务构建阳光政府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龙岗区审计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