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在市市场监管局和龙岗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积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注重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76条。其中,发布通知公告类信息44篇,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篇,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篇,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监督检查、互动交流等信息228篇。通过学习强国、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晶报、龙岗融媒等国家级、市区级媒体平台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110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计532件,已答复471件(含上年度转结件1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519件,法人申请13件;在已办结的依申请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151件,部分公开114件,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147件,其他处理59件,按时办结率100%。2024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去年同比增长391%;申请数量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为:职业索偿人大量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更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监督保障情况。严格做好“三审三校”的审核工作,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工作,保障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确保相关政府信息及时、高效地向群众传递。及时更新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及时更新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规定,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部分内容的把握不够精准的问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文件、公开指标落实到位,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