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完善社会、群众对我局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全面反映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www.lg.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电话:0755-28932985,电子邮箱:kcj@l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入推进规划计划、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相关政策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提升了公信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始终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坚持由局办公室负总责、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准确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局领导统一审核发布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利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局相关政府信息。
(二)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为方便公众获取我局的政府信息,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获取方式、工作机构、机构职能、规章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依申请公开等八大方面的内容做出详细的公开。
(三)制定和完善配套制度。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参照市、区有关规定,我局制定《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政务公开操作规程》、《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新闻发言制度》和《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政务信息发布审批制度》等制度并认真执行。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执行《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科技创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工作。为了使全局的干部员工重视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专门在局务会上对全局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活动,并在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开展相关学习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有关单位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我局网站信息浏览量不高、未能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等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建设一支擅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二是加强宣传推广,让网站公开的便民利民信息广泛周知;三是加强新技术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智慧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未向申请人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