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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s://www.lg.gov.cn)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链接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号一楼;邮编:518172;联系电话:0755-88181119)。

  2024年,我局定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报送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共发布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部门财政预算等资金信息6条、通知公告16条、人事信息10条、工作动态36条,在线网上调查2条,龙岗区政府开放日专题活动2条,访谈直播2条。全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行政申诉的情况,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强了互动交流领域的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流程,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取得一定效果。但与当前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相关宣传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对此,我局下一步将加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讲座,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公开信息质量监控,积极完善公开信息方式方法,确保政府信息能更加方便公众阅读、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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