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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2024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开。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岗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东座17楼;邮编:518172;电话:0755-89903121;传真:0755-28949885;电子邮箱:lgtjjbgs@l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发布工作动态49条、统计知识26条、统计数据24条、通知公告8条、机构信息6条、政策解读4条、财政预决算2条、征集调查2条、总结计划2条、统计公报1条、在线访谈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信息公开答复闭环管理,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部门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公文制作和信息公开同步审核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台账,规范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完善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切实做到动态监管、适时更新,及时准确公开公布政府信息。一是及时更新统计数据,每月发布统计动态、《龙岗区主要经济指标》《龙岗区统计月报》,每季度发布《龙岗区经济运行情况》,方便公众第一时间掌握龙岗区发展动态。二是做好统计数据解读,每年定期发布《龙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龙岗区统计年鉴》,展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三是做好统计知识科普,更新各项统计报表制度,解读统计法规政策,特别是今年一图读懂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更深入了解统计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机制,分管领导每季度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做好调度。二是信息审查不断加强。对信息编辑、审核、发布过程定人定责,每季度结合保密工作开展网站信息检查,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三是群众监督日趋全面,在部门网站公开政务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精心谋划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开展评议,充分吸纳意见建议提高政府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顺利开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将通过不断强化干部业务能力,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针对公众习惯开拓主动公开信息的新渠道,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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