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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为保障市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龙岗区教育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圳市龙岗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高质量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推动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政务公开,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本年度本机关依托龙岗政府在线、教育子站、龙岗诚信网、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咨询服务窗口、公告栏等载体,抓好了《龙岗区教育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深圳市龙岗区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事项内容更新维护工作,开展了《深圳市龙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及非文字形式解读工作;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组织举办了一次“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教育专家、媒体及市民代表组成参访团,实地体验“双减”实施三周年以来培训机构和学校的变化和成效,并面对面开展深入的座谈交流,南方+省级媒体深度报道了开放日活动。在政务服务公开领域,积极推进容缺办理、信用承诺制、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涉及事项办事指南、结果公示公开工作,并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了教师资格证、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主项认领、公开前标准化配置准备工作。此外,继续聚焦教育民生诉求热点,扎实开展了辖区适龄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宣讲、学位申请指引工作。据统计,本机关全年通过区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达360条;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95万+人,全年推文536条,总阅读量360万+次,其中《小一招生|龙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等5条推文阅读量达10万+次;全年办理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者变更、教师资格证等行政许可决定数量达3905件;深入社区、走进企业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政策宣讲达56批次,通过招生电话、前台窗口等方式,接受报名咨询5.3万人次,确保2024年度10.7万名新生和插班生顺利入学。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到需要处理的依申请公开件,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履职不到位被群众投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全面公开,特别是及时回应市民群众关切方面还需要再加措施。下一步,为实现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政务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针对性,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拓展市民群众获取教育信息渠道和路径,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履职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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