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由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的2024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4年,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指导下,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行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局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为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工作机构,配备4名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工作;局办公室负责人及政务公开相关业务人员已加入“龙岗区政务公开群”微信工作群,按时办理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交办或转办事宜,积极配合办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相关业务。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编制形成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汇编》,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的《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的渠道和程序,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落实,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各科室、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沟通,协助局办公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层层推进、层层落实,逐步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三)持续开展条例学习培训
为切实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和落实情况列入局班子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及年度考核内容;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的一些不足,如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报送信息存在滞后现象。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各科室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提高各科室对于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必要性的认识,积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按时高效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和保密审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