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方面内容组成。
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二楼1228室;邮编:518172;电话:28913113;传真:28959296;电子邮箱:lg@lg.gov.cn)。
一、概述
2011年,我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保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网站内容保障、加强监督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与其它工作共同研究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在大部制改革调整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仍然保留了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全区各单位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也进行了调整和充实,目前各街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配备1至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区府属单位有21个部门调整或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并配备了1名以上专(兼)职人员。
(二)突出重点,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上,我们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以人权、事权、财权为重点,结合我区实际,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程序等提出了规范要求。一是重新审核整理区政府和全区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收集并整理完成龙岗区信息公开内容目录,及时在《深圳政府在线》和《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并要求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其他载体上全部公开和更新内容。二是制定了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登记、分办、转办、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
(三)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升级改版和内容保障工作。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政府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迎接全国政府网站的评估检查,结合本区实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做好我区的信息梳理和保障工作,结合上半年区政府大部制的改革,针对网站内容的保障和信息技术处理等问题,及时对全区重点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或技术操作员进行了培训;对11个街道,40多个区属单位的网上公开内容,进行逐一全面检查和督促,个别单位内容更新不及时的,也通过发函通知或电话逐一落实,为网站内容的充实和更新做好了保障。
(四)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督促各街道、各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自查,今年以来共有8个街道,19个区府属单位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对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自查自评。二是与干部考核工作相结合,强化信息公开监督。明确由监察局(监察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全区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纳入综合电子监察系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204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业务办理类,统计数据类,应急管理类,资金类和其他类。据《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统计,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共公开机构职能信息18条,政策法规信息110条,规划计划信息145条,业务办理信息56条,统计数据信息333条,应急管理信息28条,资金信息81条,其他信息(含通知通告、工作动态、人事等)27528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区及时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2011年度共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来件17件。在1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17件,占总数的100%,“同意公开”10件,占总数的59%,非本机关掌握的6件,占总数的35.3%,申请内容不明确1件,占总数的5.9%。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我区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宗,已妥善处理,无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条例》规定的要求还有距离。主要存在问题有:一是有些部门的领导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得不够,措施不力,发展不平衡;二是全区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形式、手段以及监督检查办法上进行了规范,但还不够;三是“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的模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推广;四是部门之间的相互交流和信息共享仍然不足,整体合力有待加强,内部监督体系有待完善。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齐抓共管,全面提高领导干部“阳光意识”,使各部门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基本制度,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纳入年度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中。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扩大公开广度,着力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对区政府及部门的信息,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特别是对我区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基层信息公开、重大突发事件公开上下功夫,做文章,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推行“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的优质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强力规范信息公开行为。
完善和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监督评议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街道、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网上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