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次庭审的案件是一宗涉及公司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的纠纷,标的额较大,争议点较多,证据内容多。针对以上案件特点,合议庭做了充分的庭审准备工作:召集庭前会议,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就案件程序性事项听取双方诉辩意见。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过程条理清晰、规范高效,庭审全程仅历时一个多小时。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就本案争议焦点问题与旁听的行政领导干部进行“以案释法”。通过旁听庭审和庭后交流,行政领导干部们一致表示,与庭审“零距离”,切实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庄严,更深刻体会到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带头崇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同时也了解到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现状,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