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龙岗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深圳市龙岗区星龙商事调解中心新办公室启用仪式暨涉外调解员聘任活动在龙年大厦顺利举行。活动现场,星龙商事调解中心主任卢孟荞代表中心向香港大律师陈贵春、香港律师林俊才颁发涉外商事调解员聘书。这是龙岗区商事调解组织首次引入香港法律专业人才担任涉外调解员,也是龙岗区立足产业发展趋势、切实满足企业跨境法律服务需求的务实之举。


引入香港法律人才,破解企业出海痛点
陈贵春大律师为香港大律师公会执业大律师,持有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认可调解员、一邦(eBRAM)国际网上仲调调解员等专业资质,在跨境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拥有较深造诣。林俊才律师持有香港律师及英格兰和威尔士律师双重资格,拥有逾二十年企业融资及跨境商事法律实务经验,具备系统的跨境调解专业训练背景。
聘任仪式后,陈贵春大律师结合龙岗区跨境电商产业集聚的发展现状,围绕跨境交易中的常见法律风险与调解实务进行了专题分享。他指出,中国内地企业在拓展海外市场过程中,常因不同法域的合同规则、消费者保护制度及争议解决机制差异而产生纠纷,而商事调解程序高效便捷、保密性强,能够帮助企业在维护商业关系的前提下化解矛盾。

分享中,陈贵春大律师以自身参与的纠纷调解案为例,说明调解员只有深入理解双方所处法域的法律文化和商业惯例,准确把握当事人话语背后的真实关切,才能找到利益平衡点、促成和解。
商事调解成效显著,多元解纷释放活力
深圳市星龙商事调解中心于2023年11月挂牌成立,是龙岗区依法设立的商事调解组织之一。自2025年以来,该中心接受委派调解案件近3000宗,标的金额超10.7亿元,其中成功调解1591宗,涉及金额逾5.5亿元。在一起标的额达186万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调解员在查明被告因突发困难导致履约不能的客观情况后,结合法理情相融的方法,设计了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原告同意放弃全部利息主张,促成和解。
“与传统的人民调解不同,商事调解以市场主体之间的商事争议为核心,更注重从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帮助双方寻找共赢方案,避免因诉讼对抗导致商业关系破裂。”龙岗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引入香港法律人才担任商事调解中心的涉外调解员,可以充分发挥双方法律服务资源、国际商事规则运用、市场文化沟通能力等优势,更好地满足辖区企业出海发展中遇到的贸易纠纷需求。
涉外法治持续发力,护航企业行稳致远
在龙岗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的背景下,高质量的涉外法律服务已成为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龙岗区在涉外法治领域持续发力:2025年6月成立深圳首个区级“涉外法治服务联盟”,构建起“432”法律服务体系和38项法律服务产品;2026年2月成功引进首位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并积极推动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东卫蔡敏董天恩(龙岗)联营律师事务所等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落户龙岗。
此次引进香港法律人才担任涉外商事调解员,是龙岗创新法律服务模式,破解企业出海痛点的重要举措,更是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龙岗涉外法治建设的关键一步。
下一步,龙岗区司法局将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服务理念,加快推进商事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国际化建设,持续深化“商会+司法”等多元调解机制创新,不断拓展与港澳法律界的交流合作深度,努力将龙岗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商事争议解决的优选地,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