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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矩·“城”方圆,龙岗城管2026普法宣传活动—户外广告篇

  • 发布时间: 2026-07-30
  • 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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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外广告,有法可循

  优美市容,共建共享

  《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

  为建设清爽城市立面提供规范遵循

  这份合规指南请收好!

  👇👇👇

  商业广告禁设区域

  党政机关、文保单位、校园周边

  市政设施、人行天桥、立交桥、铁路桥

  建筑屋顶、城市绿地等 

  审批&备案分清,办事不走弯路

  大型户外广告:需审批

  判断标准:单边≥2米或 面积≥4平方米

  注意:改变结构、功能、规格、形式的、需重新审批

  小型招牌、车身广告按规范自行设置

  一楼门楣招牌:备案合规即可

  

  安全责任双落实,风险早规避

  广告设置人:

  承担安全首要责任

  常态化开展巡检维护

  载体业主/物业:

  履行日常安全监督义务 

  违规后果

  大型广告: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责令拆除

  非大型广告:限期整改,逾期将处罚

  影响安全:从严处置,追究相关责任

  记住几句顺口溜

  设置广告不发愁

  户外广告须遵法,违规私设会受罚

  沿街立面莫乱挂,楼顶桥边不可搭

  审批备案先询查,结构合规再上马

  山海鹏城美如画,文明安全靠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