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龙岗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龙岗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报告》《龙岗区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龙岗区2025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龙岗区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受龙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龚祖兵委托,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吉孝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雁通、李一坚、杨小文、李昆刚、李相宏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谷更军,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苏忠进,区人民法院及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批准龙岗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龙岗区2025年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龙岗区2025年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通过龙岗区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人大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预算管理,以及债券项目和债务风险管理,不断提高投资计划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当天,会议还审议了补选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出缺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