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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70075517020/2024-0026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11-08
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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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08  浏览次数:-

  为保证行政管理服务质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控制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局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律师事务所采购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2.预算费用:55万元(含税价);

  3.服务时间:2024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二、资质条件

  1.投标单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拟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或者律师团队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今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投标单位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今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以分所名义投标的,应当获得总所同意其参与投标的授权;

  5.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服务内容

  (一)日常顾问事项

  1.开展与甲方业务活动有关的日常法律咨询,为甲方的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解释、分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2.指派1名团队工作人员专职常驻甲方,协助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常驻甲方的工作人员由乙方依法聘请,与甲方不产生劳动关系。

  3.为甲方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4.参与甲方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5.每年审查甲方或甲方各部门签订的重要合同,提出书面法律意见不少于200份。

  6.在需要时参加或列席有关重大行政、业务工作会议,为决策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7.参与处理甲方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8.协助建立和完善甲方政务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预防和处理法律纠纷。

  9.协助完成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

  10.协助甲方处理“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中的信访投诉事宜,并对甲方在处理信访投诉事宜中出具的处理结果文书进行法律顾问审核。

  11.每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培训授课不少于4次。

  12.每季度向甲方书面反馈1次上季度顾问服务中发现的不足、问题及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的意见建议。

  13.根据甲方需要参与民法典宣传、5.1劳动普法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普法活动,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14.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二)涉诉类法律业务

  代理或协助处理以甲方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或协助处理与甲方相关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国家赔偿案件等法律事务。

  (三)区劳动监察执法事项

  1.代理垫付欠薪追偿纠纷案件及其执行;

  2.代理行政处罚案件非诉审查及执行阶段事宜;

  3.参与重大疑难案件或其他涉及疑难法律问题的讨论工作;

  4.参与或协助处理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

  四、评审办法

  投标时间截止后,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组织综合评审小组,从投标单位的服务方案、经费使用明细、项目经验、团队保障等方面全面评审,最终确定中标机构。

  五、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履约评价结果为合格的,双方可在原合同主要条款不变的情况下,以不高于原合同的服务费用续签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六、提交材料

  (一)资质证明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2.拟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盖公章)。

  3.诚信承诺函(原件,盖公章)。

  4.拟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今,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记录的书面证明(原件,盖公章)。

  5.以分所名义投标的,提供总所同意其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公章)。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单独封装(勿与评审材料同装),在投标当日现场核查。核查不合格的,认定投标无效,相关材料现场退回。

  (二)评审资料

  1.律师事务所简介。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模式、服务流程和制度保障等。

  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合理化建议。包括对本项目工作内容的了解及胜任程度;结合龙岗区人力资源行政执法、管理服务工作实际,提出应对相关问题和挑战的合理化建议。

  4.投标单位承接党政部门法律顾问服务事项经验。提供2021年11月1日以来的所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

  5.项目负责人担任党政部门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等材料(仅限提供1人的材料)。提供所有同类项目合同关键页或其他证明材料。

  6.项目负责人为党政部门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材料(仅限提供1人的材料)。提供该名负责人2021年11月1日以来的所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委托代理合同关键信息,或行政复议决定书、法院裁判书等相关文书。

  7.项目团队成员主讲法治专题培训讲座情况。提供2021年11月1日以来的所有相关培训讲座情况介绍及现场照片等。

  8.报价明细表。

  9.其他与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相关材料。

  以上评审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并装袋密封,于2024年11月14日17:00前送达龙岗区人力资源局816室(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27号),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28909775)。

  附件:诚信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11月8日


附件:

1.附件:诚信承诺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