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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书是否可以撤销?

  • 发布时间: 2026-08-07
  • 来源: 龙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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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书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并满足法定条件方可撤销,但只能是“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才能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在具有前述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公证机构依法撤销。因此,当事人或其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是不能单方撤销公证书的。

  另外,要想撤销正常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只能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消除受托人的权利外观,别无他法。若没有从受托人处收回公证过的委托书,第三人就有理由认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书承载的事项办理相关事宜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