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建筑物防雷设施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供应商: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拟近期开展2025年度医院建筑物防雷设施检测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位于龙岗区中心城爱心路53号,主要建筑物包括:门诊楼、住院楼、A栋宿舍楼、B栋宿舍楼、食堂综合楼、消毒供应中心、核医学科楼、感染疾病科楼、院前科楼、物业管理用房、医院主门、健康大楼、高压氧舱等。需要对院内所有建筑物进行防雷设施检测,具体如下:

序号

建筑物名称

检测点数量

单位

检测周期(次/年)

1

门诊楼

256

1

2

住院楼

220

1

3

A栋宿舍楼

33

1

4

B栋宿舍楼

32

1

5

食堂综合楼

19

1

6

消毒供应中心、核医学科楼

16

1

7

感染疾病科楼

13

1

8

院前科楼

8

1

9

物业管理用房

31

1

10

医院主门

7

1

11

污水站

49

1

12

消防控制室(<50M²)

1

1

13

住院楼2F网络机房+UPS机房

(<100M²)

1

1

14

门诊楼CT检查室2间、MR检查室1间(<50M²)

3

1

15

高压氧舱

25

2

16

健康大楼

343

1

17

健康大楼消防控制室(<100M²)

1

1

18

健康大楼网络机房(<50M²)

1

1

19

健康大楼UPS机房(<50M²)

1

1

  二、预算金额:20000.00元。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查身份证原件)。

  (三)必须具有省级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甲级,且在气象主管部门备案公示名单中。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备案公示网站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如为分公司,需具备总公司授权文件。(须提供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备案公示网站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如为分公司,需具备总公司授权文件。)

  (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定义);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七)其他法规规定的要求。

  四、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现场踏勘

  本项目暂不设集中现场踏勘。如潜在供应商需要进行现场考察的,可自行联系项目负责人。

  (二)资料递交

  请各潜在供应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制定我院防雷设施检测方案及报价文件,于2025年10月29日11:30前将相关资料(含检测方案、报价文件、公司资质、信用文件、个人授权书等)盖章扫描件发至lgrmyyzwk@lg.gov.cn邮箱,逾期不予接收。

  说明:信用文件包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或完整清晰的查询结果页面。

  五、谈判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成交结果通知方式

  本项目成交结果不另行在网站发布,我院将直接与成交供应商取得联系,沟通后续履约相关事宜;未收到我院通知的供应商,即未中标,我院不再单独告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5-28932833转1090。

  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必须提供)

  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必须提供)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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