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龙岗区英烈事迹宣传教育常态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0 来源: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开采购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龙岗区英烈事迹宣传教育常态化建设服务,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707室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28261760

  监督电话:0755-28912093(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龙岗区英烈事迹宣传教育常态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该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服务周期

  合同期限一年。

  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依据年度服务考核结果、服务台账、成果交付情况等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四)服务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关街道、档案馆、史料馆等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

  (一)搭建本土英烈事迹宣传素材阵地,建立动态英烈事迹素材库

  1.素材归集采集:常态化收集国家、省、市、区各级英烈事迹、退役军人、国防教育相关政策文件;走访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挖掘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志愿者先进典型事迹;持续采集各街道社区英烈事迹活动开展动态、工作简报。

  2.分类归档管理:对政策素材、先进人物事迹、工作动态、红色革命史料四大类素材进行分类整理、电子归档,建立线上素材台账,定期更新补充,保障宣传内容源头供给。

  (二)多元形式开展常态化英烈事迹宣传,创新轻量化新媒体传播

  1.文字类宣传内容产出:结合日常宣传、节日节点需求,撰写英烈事迹政策解读稿、军人典型事迹推文、拥军主题宣传文案、活动新闻稿,将专业政策通俗转化,适配多渠道发布。

  2.AI轻量化短视频制作:围绕英烈事迹政策、退役军人服务流程、军人风采、龙岗红色故事四大主题,完成脚本撰写、画面素材整合、智能剪辑、字幕配音、画面优化全流程制作;全年持续产出短视频宣传作品,建立作品明细台账。

  3.多渠道同步推送:统筹社区宣传阵地、本地新媒体平台、政务宣传端口同步推送文字、短视频宣传内容,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保障全年英烈事迹宣传不间断。

  (三)活化烈士纪念设施与红色资源,开展主题红色教育活动

  1.红色史料挖掘与内容创作:整理龙岗辖区烈士生平、革命历史、红色旧址故事,编撰英烈宣传文稿,配套制作红色主题短视频,线上长期推送传播。

  2.重要节点主题教育活动落地:结合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关键节点,策划组织烈士祭扫、红色主题展览、英烈故事线下宣讲、青少年红色研学等系列活动;面向居民、在校学生开展红色教育,普及国防与英烈事迹知识。

  3.红色氛围营造:依托活动现场、社区阵地布置英烈事迹、英烈主题宣传物料,持续传递崇尚英雄、关爱军人价值导向。

  (四)服务成果及交付内容

  1.全年建立整理英烈、烈士史料、军人先进事迹素材库不少于120条。

  2.全年文字宣传内容编撰服务,含各类宣传文、推文、新闻稿、文案等,不少于50篇。

  3.全年短视频制作服务,完成24个5分钟以内视频。

  四、项目总体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包含人员薪酬、设备使用费、素材采集费、视频制作费、活动策划执行费、物料制作费、媒体推广费、税费、差旅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报价须合理合规,不得恶意低价竞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项目涉及的政务信息、工作数据、未公开素材等内容全程保密,不得擅自泄露、传播、使用,签订保密协议;项目结束后,须移交全部素材及资料,不得留存备份。

  3.所有服务内容须符合政务宣传规范、行业标准、采购单位要求等相关规定,确保内容合规、质量达标、按时交付。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及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2.拥有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财务核算能力。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4.具备依法承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委托的服务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近5年内承接过区级及以上退役军人、双拥、英烈纪念、国防教育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报告等佐证材料)。

  6.拥有新媒体平台运营和内容编辑能力。(提供投标人新媒体平台运营佐证或作品发布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有承接其他单位新媒体运营项目的经验,需额外提供项目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诚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打印并加盖公章);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1,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材料一式一份,无须密封,于提交投标材料时核验。

  (二)投标材料

  投标单位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所有资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资料均为纸质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单独标注“正本”,副本标注“副本”。

  2.整套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覆盖所有页码。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正本/副本”“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龙岗区英烈事迹宣传教育常态化建设项目投标文件”“请勿在开标前启封”、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

  1.目录;

  2.公司简介(包含股东信息、公司资质证明、业务范围等);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见附件4);

  6.项目方案与报价单(报价单须明确总价、服务内容对应报价);

  7.近5年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验收证明复印件);

  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8月13日18: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邮寄提交均不予受理。

  (二)提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707室。

  (三)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并办理交接手续。

  八、评标方法及流程

  (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详见附件5),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部分50分、价格部分30分、经验部分20分。评审小组按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

  (二)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仍相同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

  (三)评审时间: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召开评标会议。

  (四)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在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结果公示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

  九、质疑处置

  投标单位对采购公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须明确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标书费,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若中标后未按要求落实服务方案任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


  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doc

  附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docx

  附件3:采购项目供应商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doc

  附件5:龙岗区英烈事迹宣传教育常态化建设项目评分细则.docx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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