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龙岗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夯实优抚对象信息系统管理基础,现就2026年龙岗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信息系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响应。
一、采购单位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603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刘先生/0755-28716583;
监督电话:0755-28912093(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信息系统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4.2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项目服务周期
本项目正式启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起点,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将依据服务质量、工作台账记录、重点优抚对象数据整理准确性等进行综合评估,考核为“优秀”的,可续签合同,最多延长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四)服务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定办公地点。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工作标准、流程规范均严格遵照相关政策要求及有关工作安排执行,具体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如下:
(一)协助摸排核实年度确认对象范围
供应商需协助采购单位全面梳理龙岗区在册优抚对象台账,逐一核实确认服务对象,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按标准协助完成年度确认工作
严格遵循“上门服务为主、自助确认为辅”的原则开展年度确认工作,落实三类确认方式,严格达标上门确认比例要求。
1.上门核验确认。供应商需严格落实分级上门标准:80岁以上优抚对象实现100%上门确认;70周岁至79周岁优抚对象上门确认比例不低于80%;70周岁以下优抚对象上门确认比例不低于60%。工作人员需持指定移动终端入户核验,现场完成人脸识别、生活情况核实、基础信息核对。
2.线下站点协助确认。配合采购单位及各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设置专项确认窗口,安排专职人员在岗值守,为主动到站办理确认的优抚对象,提供设备操作、人脸识别、信息完善等全流程服务,完成现场年度确认工作。
3.线上自助确认指导服务。针对无法线下确认的优抚对象,主动提供线上确认咨询指导,详细告知自助操作流程,及时解答操作疑问,协助完成线上自助确认,保障无法线下的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全覆盖。
(三)协助常态化开展数据核查与信息维护
1.基础信息精准核验更新。全程核对优抚对象基础信息,同步核查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对有误、缺失、变更的信息及时修正、补充完善。
2.规范数据录入与审核。严格通过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采集核验信息,逐项核实预录入信息、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录入系统、上传相关资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录入涉密敏感信息,专用工作设备严禁连接互联网,杜绝数据泄密、违规操作等问题。
3.问题数据常态化筛查整改。落实每半年至少1次问题数据专项筛查工作,全面排查台账错误、信息缺失、状态异常等问题数据,及时完成整改修正,同步做好筛查、整改记录存档。
4.数据同步汇总更新。协助配合做好相关系统数据同步工作,年度确认完成后,确保所有确认结果精准同步至系统“数据核查”模块,保障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
(四)做好政策宣传与配套服务
通过入户宣讲、短信通知、张贴公告、线上提醒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年度确认政策、办理流程、时间要求等宣传工作,确保优抚对象政策应知尽知、确认不漏一人。重点关注高龄、重病、失能等特殊困难优抚对象,动态掌握其生活状况,提供上门优先服务、一对一帮扶等便民服务,做好人性化保障工作。
(五)驻点值守及日常运维工作
供应商需全程选派1名工作人员驻点采购单位,负责协助统筹开展全区优抚对象数据信息日常管理、对接协调等全部相关工作。驻点人员可优先选派退役军人,要求政治素质过硬、作风严谨、责任心强。
(六)资料归档与工作总结报送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单位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年度确认工作总结、数据统计、问题整改报告等材料编制,配合完成数据报送、备案、审定等相关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专业社工咨询辅导、社会组织专业督导、社会服务政策决策咨询等相关社会服务业务);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本项目服务(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6.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五、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一)资质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诚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三个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打印并加盖公章);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2,加盖公章);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
以上资质材料一式一份,无须密封,于提交投标材料时核验。
(二)投标材料
投标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整理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所有资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资料均为纸质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单独标注“正本”,副本标注“副本”;
2.整套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覆盖所有页码。
3.投标文件需密封包装,密封封面及密封条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龙岗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信息系统服务项目投标文件”“请勿在开标前启封”、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未按照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的将予以退回。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
1.目录;
2.满足投标资格条件的材料(采购公告第五点);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详见附件3);
6.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单原件(报价单需明确总价、服务内容对应报价,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14.2万元);
7.投标单位近3年类似项目(优抚数据管理、信息系统服务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关键页、验收证明或履约评价材料);
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8:00(北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603室。
3.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并办理交接手续。
七、评标方法及流程
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总分为100分,价格部分30分、服务方案部分40分、综合实力部分30分;
2.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仍相同的,以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优先。
3.评审时间: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召开评标会议。
4.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5.合同签订:中标人需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相关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
八、质疑投诉
投标单位对采购公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需明确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九、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标书费等任何费用,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由自身承担。
2.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处以相应处罚,以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
4.投标单位需在开评标会议后,及时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本局指定邮箱。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
附件:
附件5:龙岗区退役军人优抚对象信息系统服务项目评分标准.docx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