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龙岗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合法性、合规性,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政策制定等工作法治水平,现公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608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755-28716583
监督电话:0755-28912093(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二、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1.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项目服务周期
本项目2026年度法律服务自2026年4月正式启动,服务期限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合同期限届满后,采购人依据年度服务考核结果、法律服务台账、成果交付情况等综合评估,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自中标之日起,采购人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法律服务优化建议,中标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整改方案。
(四)服务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定办公地点及相关服务现场(含行政执法、案件处理等现场)。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中标人须指派1名专属承办律师提供常态化服务,律师每月驻场服务不少于12个工作日,紧急法律事务24小时响应。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法律顾问服务,紧扣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政策制定、权益保障等核心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日常法律咨询。为各类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建议或书面意见。
2.合同/协议审查。审查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全年数量约为150份),提出修改建议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加盖律所公章及承办律师签名。
3.重大决策法律支持。应邀列席重大决策会议,就决策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提供协助及书面建议。
4.非诉讼法律事务。受托进行非诉讼交涉,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按需要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5.权益维护声明。受托以法律顾问身份进行授权声明,公开陈述立场及事实,维护合法权益。
6.涉法涉诉信访与突发事件处理。协助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重大突发事件,制定法律解决方案并全程指导。
7.法治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专项培训(含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内容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等,提供课件、签到表及培训总结。
8.涉诉事务协助。协助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等,包括案件分析、证据梳理、文书草拟、出庭协助等;如需正式代理,双方另行协商费用及方式。
9.执法文书模板制定。依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结合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需求,制定标准化执法文书模板(含处罚告知书、决定书、检查笔录等),并指导规范使用。
10.行政执法决定审查。对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重点审查裁量阶次适用、执法程序、法律依据,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11.规范性文件审查。对拟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提出修改建议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12.法治政府建设配套服务。协助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法律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合法合规法律事务。
(二)服务成果交付要求
1.所有法律服务以书面意见为主,书面法律意见须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名。
2.口头咨询意见须在事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工作记录,提交采购人存档。
3.中标人须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服务事项、成果、时间,每月提交服务月报,每年年底提交年度服务总结。
四、项目总体要求
1.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包含全部服务内容费用(人工、材料、培训、差旅等),无隐性收费,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中标人须提交合理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团队配置、响应机制、质量保障措施、执法文书模板制订计划等内容。
3.报价以人民币填写,列明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4.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违者承担法律责任。
5.采购人依据《法律顾问服务质量考核表》开展月度、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合同续签、费用支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法律服务过程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深圳市龙岗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7.服务期满承诺: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与后续服务单位做好交接;后续服务单位未到位前,继续按原合同提供服务。
五、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注册或在深圳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提供办公场地证明、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指派的承办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且具备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从业经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誉良好,近3年内(2023年3月至2026年3月,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承办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提供书面承诺函)。
6.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本项目服务(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8.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9.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投标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单位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投标文件,一式六份(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所有资料须符合以下要求:
1.资料均为纸质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正本单独标注“正本”,副本标注“副本”。
2.整套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覆盖所有页码。
3.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正本/副本”、“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投标文件”、“请勿在开标前启封”、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投标文件具体内容: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指派承办律师的律师执业证、从业经历证明、相关领域法律服务业绩材料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近3年政府法律顾问/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如服务合同、验收证明复印件);
6.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单原件(报价单须明确总价、服务内容对应报价);
7.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详见附件2);
8.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详见附件3);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4);
10.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11.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8: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邮寄提交均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93号园林大楼东座608室。
3.提交方式:现场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并办理交接手续。
八、评标方法及流程(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详见附件5),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实力20分、服务方案部分50分、价格部分30分。评审小组按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
(二)中标候选人确定: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仍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优先。
(三)评审时间:投标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评审小组召开评标会议。
(四)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在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确定中标人。
九、质疑处置投标单位对采购公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须明确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采购不收取报名费、标书费,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本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合同》须按照《深圳市龙岗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在签订后30日内报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备案。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龙岗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
附件:
附件5: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评分表.doc
深圳市龙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