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深圳市娱美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8-21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深圳市娱美荻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经查,在欠薪投诉案件查处中,你单位拒绝提供或者报送用工信息等相关资料,经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你单位违反了《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 规定,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修订版)序号185对从重程度的处罚标准规定,拟对你单位(个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15000元罚款。

  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龙劳监罚告﹝2026﹞01-016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龙劳监罚告﹝2026﹞01-016号)

             2.法律链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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