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龙岗区产服集团辖属企业原董事长谢平等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二)采购人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审计服务内容
对龙岗区产服集团3个辖属企业的3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执行、薪酬履职支出、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计;对龙岗区产服集团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任职期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经营业绩、工作目标等情况进行审计;核查前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企业遗留债权债务、或有风险事项等;客观界定被审计人员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梳理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依规出具完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四)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情况
1.深圳龙岗区对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平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任职期间为2022年7月至2026年2月;
2.深圳市国高育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创投广场服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任职期间为2024年1月至2026年4月;
3.深圳市湾东低空产业促进有限公司原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为2025年2月至2026年4月;
4.龙岗区产服集团原副总经理(职业经理人)任职期间为2023年1月至2026年5月。
(五)审计服务方式
1.派出若干名具备国企经济责任审计能力的工作人员进驻服务场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2.定期报送经责审计进度,重大问题即时汇报,妥善保管审计资料;
3.出具完整合规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4.协助异议答疑、指导整改、配合审计结果运用答疑。
二、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采用含税固定价包干,总的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14万元,4个项目分别的采购控制价为:项目1,人民币4.4万元;项目2,人民币3.1万元;项目3,人民币2.7万元;项目4,人民币3.8万元。各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成交服务单位的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且合同结算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
三、支付方式
成交服务单位提交4份审计报告初稿,经我集团审核通过后,成交服务单位按税务机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四、合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60日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
五、评审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相同的,服务业绩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相同且服务业绩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评分规则详见附件1)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内注册,具有从事审计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合法中介服务机构;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有开具深圳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五)具备近三年国有企业同类经济责任审计经验。
七、投标文件要求
请投标单位于2026年6月24日下午6点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现场送交到龙岗区龙城街道腾飞路9号创投大厦17楼1712室,联系人:卢工,电话:0755-89219691,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投标文件要求详见附件2)
八、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开标、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附件:1.评分规则
2.响应文件要求
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