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东城服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产业投资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委托代理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本次专项法律服务分为两个方向的专项法律工作:

  一是为清退收回房屋提供法律咨询、收房方案、清退相关文书起草、参加会议研讨、驻点开展清退行动、收集实际租户租赁信息等非诉法律服务。

  二是按招标人要求与安置小区卓然居统租户的诉讼纠纷,并妥善应对与次承租人之间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等诉讼法律服务

  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对应专项工作完成之日止。

  三、招标方式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分为非诉讼服务与诉讼服务两个标段,以“兼投不兼中”的方式公开招标专项法律服务,主要事项包括:

  A标段服务内容:非诉法律服务安排律师团队(需包含至少一名执业律师)协助公司开展清退收房谈判工作、现场驻点清退收房工作,参与相关单位组织的研讨会、协调会、推进会等相关会议;就后续处理建议、诉讼结果预判等事项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为城服公司起草、审查相关函件及协议;通过现场收集、公证、录像、证人证言等方式固化证据工作;制定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对涉案房屋,制定分阶段清退计划,应对信访舆情、投诉事项等;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其他与项目相关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B标段服务内容:诉讼代理服务律师团队(需包含至少一名执业律师)全程代理与相关方的案件起诉或应诉及刑事控告等事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拟定诉讼方案与策略;代表城服公司向原蓝天湖公司实控人及次承租人提起诉讼或应对相关方提起的诉讼、反诉等;代表城服公司参与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及执行阶段;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对原蓝天湖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刑事控告;其他诉讼相关事宜。

  四、采购上限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A标段为43.33万元、B标段为54.34万元(其中基础费用不超过26.17万元,另设风险代理服务费,风险代理服务费为生效法律文书支持金额的基础上法院实际执行回来的款项,风险代理比例不得超过6.33%,风险代理费用不超过28.17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在深圳登记注册且持有有效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3.近3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和严重失信记录。

  4.近5年(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倒算,以判决书载明的日期为准),投标人办案律师团队具有至少1项同类法律服务成功案例,案例范围包括1000㎡以上住宅或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等租赁纠纷,同时提供案例需涉及多名承租人及次承租人的租赁纠纷的非诉类和诉讼类法律服务。

  5.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工作内容及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一)A标段非诉法律服务具体工作要求及费用支付方式

  1.服务启动阶段,向中标律所团队发出《非诉法律服务启动通知》后,中标律所团队收到通知后启动非诉法律服务工作进驻卓然居管理处进行长期驻点宣传清退,每周驻点不得低于四天,人员不得低于两人,驻点时长为上午10点至下午6点,如遇特殊情况需依招标人要求适当延长工作时长或增加工作天数。发放启动通知后将先行‌支付20%非诉法律服务费,驻点满2个月后再支付20%非诉法律服务费。

  2.早期阶段性工作安排,中标律所团队需完成以下阶段性成果:(1)完成房屋合同签订情况调查工作,包括次承租合同签订双对方、租金收款账户、租赁时长等,形成《房屋法律风险评估报告》;(2)参与相关协调会、座谈会、上门清退宣讲等会议工作,并根据相关会议结果形成会议纪要;(3)若涉相关信访或来函进行回复,按照相关格式起草回复事项,同时依招标人要求起草相关文书,包括不限于清退通知、告知函等。在形成《房屋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后,支付20%非诉法律服务费用。

  3.中期成果确认阶段:(1)完成房屋收回的推进工作,形成《中期房屋收回推进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报告》;(2)涉案房屋收回数量不低于50%。在完成中期报告及涉案房屋收回50%后,支付20%非诉法律服务费用。

  4.最终目标达成。当房屋收回工作完成,涉案房屋全部收回后‌支付剩余20%非诉法律服务费用。

  若实际未启动非诉法律服务,无需支付该部分费用。

  (二)B标段诉讼法律服务具体工作要求及费用支付方式

  中标律所向承租人及次承租人发起诉讼后支付30%基础费用。以“刑民并举”方式开展诉讼工作,将刑事控告书/报案书提报公安机关,并受理立案后,支付20%基础费用,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支付40%基础费用,如无再审或另案诉讼,或再审胜诉、另案诉讼胜诉的,支付剩余10%基础费用,风险代理费按照实际执行到的财产金额百分比(中标比例)支付。

  若未启动诉讼程序,则无需支付诉讼法律服务费用。若未收到执行款项的,风险费用不予支付。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盖骑缝章,由专人送达指定地点。

  2.投标文件包括:

  (1)基本情况。包括投标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提供证书副本扫描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2)业绩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办案团队近五年以来同类项目法律服务成功案例不少于1项,涉及法律诉讼代理的案例,须提供对应的判决书作为证明材料。

  (3)拟派团队。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前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4)项目服务方案。出具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服务总体思路、民事诉讼方案、保全调查、执行方案、刑事控告方案、非诉服务方案等。

  (5)报价文件。投标人按照采购公告中的投标人报价清单格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必须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盖骑缝章,于2025年12月26日16:30之前由专人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669号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3楼,逾期或不符合投标密封要求的恕不接受。   

  八、评审方法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人员根据评分规则分别对参与两个标段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推荐为该标段中标单位,若出现拟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分数相同的情况,以报价低者作为最终选定依据。评审项目分为同类业绩情况、团队成员配置、技术服务方案、报价四个部分,具体如下(详见附件)。

  投标人可兼投A标段、B标段,A标段将先行开标;若投标人在A标段中标,则自动丧失参与B标段竞标的资格。

  九、招标结果公示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投标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产服集团企业网站进行公示。   

  如需了解详细案情,请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飞扬路669号天昊华庭西门服务大厅3楼现场领取(联系人:高伟,联系电话:0755-89986815)。

  附件:综合评分表

深圳市湾东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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