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龙岗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完善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完善项目,旨在现用的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处打通市、区两级养老业务数据链路,搭建覆盖助餐服务、居家上门护理、机构运营监管全场景的数字化服务体系,适配鸿蒙生态康养场景对接需求,打造服务流程标准化、数据上报精准化、运营监管可视化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载体,为辖区长者、养老服务机构、监管部门提供高效协同的数字化支撑。项目服务内容包括:
(一)功能开发服务
提供平台全模块的需求梳理、功能开发与迭代升级服务。服务需遵循“数据互通、流程简化、适老便捷、安全合规”的原则,依托现有区级养老服务平台底座,整合数据上报、业务审批、服务执行、运营监管四大核心能力。开发方案需严格匹配业务场景需求,各模块逻辑独立、数据互通,确保全场景服务链路闭环。
(二)完善保障服务
提供项目约定周期内的新功能上线后完善保障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调试、使用培训、问题响应、功能迭代优化等,确保新功能上线后稳定运行,充分发挥民生服务价值与管理效能。
四、采购方式
采用邀请竞标方式,采购人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竞标,由龙岗区民政局采购评审小组按评标信息评分项进行评定,择优确定供应商。
五、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9.97万元,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视为无效响应。
六、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8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七、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内容
在现用的区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底座上,围绕市、区养老业务协同需求及辖区养老服务实际场景,完成10大类功能模块的开发与落地,覆盖数据上报、业务办理、服务监管、生态对接四大维度,所有功能上线前需通过多场景压力测试与合规性校验,操作日志与业务数据全程留痕可追溯。
1.跨层级数据上报功能开发
2026年完成助餐业务数据市级上报通道搭建,对接市级系统实现长者饭堂名单、助餐补贴长者名单、行政区划信息、助餐订单数据的自动同步;2027年完成居家服务、养老机构数据上报模块开发,覆盖定点服务机构名单、居家养老消费券名单、居家服务订单、养老机构名单、养老护理员名单、入住长者名单等核心数据的标准化上报,减少人工填报成本,确保数据报送时效性与准确率。
2.核心业务场景功能开发
完成助餐补贴申请审批全流程功能搭建,在统一管理门户配置工作台待办、消息提醒、补贴规则管理、审批查询等功能,在I龙岗虚拟社区小程序端开放补贴申请入口,支持申请填报、资料上传、进度查询、结果短信通知,实现补贴申请“掌上办、零跑腿”。开发居家上门服务人员打卡功能,在I龙岗虚拟社区小程序端配置任务中心模块,支持管理人员派单、服务人员打卡操作、服务核销、服务券充值等功能,实现上门服务全流程可追溯。
3.监管运营与生态对接功能开发
搭建龙岗区平台监管端,配置综合管理、上门护理、长者助餐、养老机构四大监管板块,按行政区划配置数据展示权限,支持机构管理、员工管理、活动审核、订单管理、异常单处理、报表统计等全维度监管需求。开发平台账号权限与使用记录监管模块,实现监管单位、账号、角色权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完成鸿蒙康养智慧场景对接,搭建鸿蒙康养可视化大屏,展示机构信息、房态图、长者信息、绑定设备清单及运行数据,实现鸿蒙生态康养设备数据的统一监管。
(二)工作质量要求
为保障平台功能按时高质量上线、有效规避系统运行风险,特采取以下质量保证措施:设立项目专属开发与技术支持专班,配齐产品、开发、测试、运维专职人员,确保需求响应及时、开发推进高效。制定完善的功能开发实施方案、上线测试规范与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模块上线节点与验收标准,上线前同步完成监管人员、机构工作人员、长者用户的分层操作培训,确保平台上线后各类用户快速上手、顺畅使用。
八、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且具有软件系统开发能力或系统软件开发业绩。
(二)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投标资料(一式五份)
(一)机构简介(含同类服务经验);
(二)服务方案(含新增功能开发实施计划、人员配置、软件及数据库等信息安全管理方案、售后与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报价单;
(四)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不能呈现经营范围,需补充提交证明经营范围的相关材料);
(五)供应商对比表(按照模板提供);
(六)信用中国诚信报告;
(七)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
(八)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诚信档案记录查询截图;
(九)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控股或管理关系查询截图;
(十)天眼查截图(含登记信息、主要负责人、风险信息);
(十一)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按照模板提供);
(十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按照模板提供);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注:以上资料全部需加盖机构公章,所有提交资料请勿装订成册。
十、其他
本公告自2026年6月30日起在龙岗区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8日18:00。受邀请的意向供应商将投标文件送至龙岗区海关大厦西座518室,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55-28982290,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5楼518。
附件:1.项目评分标准
2.供应商对比表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