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25年度区级重点实验室(含培育类)拟认定和扶持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龙岗区创新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拟对2025年度区级重点实验室(含培育类)进行认定和扶持,现予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单位及个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扶持项目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请公示附件1名单内的单位在公示期结束后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拨款资料进行申领:

  ①资金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

  ②委托书及账户确认函(详见附件3);

  ③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公示的单位需按要求进行申领(详见附件4),未申领的不予拨款。

  请将以上拨款材料送达或邮寄至创新平台科(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06室,收件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84097653)。

  业务咨询科室(创新平台科):0755-84097653

  投诉处理科室: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755-28948838

  传真:0755-2894800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海关大厦西座6楼620室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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