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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视频)运营”项目自行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09 来源:龙岗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各投标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运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项目的有关采购招标事项进行公告。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采购需求书》(附件1)的有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应标需提交的材料》(附件2)要求,于2023年5月15日18:00前到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610办公室),递交投标文件和有关材料。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所有。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视频)运营”项目采购需求书

  2.应标需提交的材料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龙岗区教育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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