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城市更新拆除范围内无产权登记记录的土地房屋权利人认定核查工作的通知》(深龙城更函〔2013〕157号)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我街道办事处现将吉华街道三联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二期拆除范围内无产权登记记录的土地、房屋权利人进行报纸、网上和现场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 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侨报
2、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堂
3、项目现场
4、龙岗区政府在线(www.lg.gov.cn/)
三、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龙岗区甘李六路9号吉华街道办事处306室
联系人:唐工,温工
联系电话:0755-28259329 传真:0755-28259302
特别说明: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实名向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附相关证明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公示内容将作为确权证据。
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