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湾东智算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6 来源:区城投集团 浏览次数:- T浏览字号:

  一、项目概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及资质维护工作,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最新申报指引要求中对知识产权数量、类型与技术相关性的硬性要求,现拟聘请专业合规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协助公司完成知识产权规划、申请与维护,并系统梳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及研发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知识产权服务涵盖协助公司完成知识产权规划、申请与维护,并系统梳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科研项目立项、科技成果转化及研发组织管理等方面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5)。

  三、成果要求

  (一)文件交付

  按双方约定数量,分别交付全套专利申请文件(可编辑Word版及PDF版)和软著登记申请文件(可编辑Word版、PDF版及源代码电子版,源代码需符合登记格式要求)。

  (二)官方证明文件提供

  提供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著作权)申请的官方受理通知书、授权证书(专利)、登记证书(软著)等证明文件的电子版;若申请过程中涉及官方出具的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等,也一并提供。

  (三)进度报告提交

  定期(具体周期由双方协商确定)提供专利申请进度报告与软著登记进度报告,详细说明各知识产权申请所处的流程阶段、已完成工作、下一步计划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应对建议。

  (四)发明专利申请数量

  合同履行期间,发明专利申请提交总数上限为20件。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至少提交10件发明专利申请,剩余发明专利申请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全部提交,所有申请的发明专利需保障后续顺利取得授权证书,具体申报节奏遵照委托方需求执行。本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前述申请的发明专利全部授权下证,或委托方书面通知终止服务之日止。

  (五)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

  合同履行期间,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总数上限为20件。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至少提交10件软件著作权申请(加急案件),剩余软件著作权(非加急案件)申请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全部提交,所有申请登记的软件著作权需保障后续顺利取得授权证书,具体申请节奏遵照委托方需求执行。本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前述申请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全部授权下证,或委托方书面通知终止服务之日止。

  (六)知识产权维护与全周期管理服务

  协助公司维护知识产权权益,在知识产权有效期内,若公司需办理知识产权变更、转让、续展等手续,提供咨询与代理服务(相关费用另行协商);定期提醒公司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为后续权益延续提供建议。

  四、公开招标(自主)上限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为40.2万元。

  五、报价要求

  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根据合同节点阶段支付。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企业具备有效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并经营范围内包含知识产权代理或相关服务。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七、其他要求

  指派的专利代理师须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及《专利代理师执业证》)。

  具备专业的技术团队和咨询团队,团队成员应拥有丰富的知识产权工作经验。

  八、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经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评审人员在分别对响应供应商进行打分后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九、合同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每三个月就当期申请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对账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函件确认当期取得的受理通知书(专利)和回执(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及材料,甲方按当期实际的申请数量核算,甲方在双方对账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用。当期服务费用=(当期取得受理通知书的发明专利件数×发明专利服务费单价+当期取得回执的软件著作权加急案件件数×软件著作权加急案件服务费单价+当期取得回执的软件著作权非加急案件件数×软件著作权非加急案件服务费单价)×60%;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每三个月就当期实际取得的专利的授权通知书和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证书对账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函件确认当期实际取得的授权通知书(专利)和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数量和材料,甲方按当期实际取得的授权通知书(专利)和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数量核算,甲方在双方对账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服务费用。当期服务费用=(当期取得授权通知书的发明专利件数×发明专利服务费单价+当期取得登记证书的软件著作权加急案件件数×软件著作权加急案件服务费单价+当期取得登记证书的软件著作权非加急案件件数×软件著作权非加急案件服务费单价)×30%;

  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对乙方进行履约评价,履约评价标准见附件,甲方根据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合同最终结算后,根据履约评价结果一次性支付剩余最终总服务费用金额。评价结果为80分(含)以上时,支付最终总服务费用的10%;评价结果为6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时,甲方将扣除最终总服务费用的5%,不予支付;评价结果为60分(不含)以下时,视为乙方未正常履约,甲方将扣除最终总服务费用的10%,不予支付。

  最终总服务费用=乙方有效提交并取得授权通知书的发明专利件数×发明专利服务费单价+乙方有效提交并取得登记证书的软件著作权加急案件件数×软件著作权加急案件服务费单价+乙方有效提交并取得登记证书的软件著作权非加急案件件数×软件著作权非加急案件服务费单价。未成功受理、专利申请被驳回/视为撤回、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不计入结算数量。

  十、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公告时间从2026716日— 722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672217: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必须注明具体的标段,如“湾东智算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送交或邮寄(不接受到付)到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楼2201(联系人:曾女士,89890169),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2.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3.公告期满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应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可选择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可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十一、公开招标(自主)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企业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1.响应单位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1:响应文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综合评分表

  附件3:报价表

  附件4:承诺函

  附件5:项目需求书

  采购人:深圳市湾东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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