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宝龙分公司2024年日常五金材料采购
二、主要采购内容
1.五金材料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参考单价详见附件1。
2.规格型号及具体数量:甲方可根据每月实际需要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采购数量。
3.商品单价包括运输、包装、装卸、保险、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期服务、质保期服务等费用及甲方为完成本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
三、报价方式
本次五金材料采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由响应单位根据参考单价按总折扣率逐项进行报价,总折扣率上限为1,经项目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推荐折扣率最低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合同总价不超过206400元/年(含税),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包含供应产品到使用单位的运输费、服务费、人工费、税金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
2.响应单位具有经营五金经销资格,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倒算)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近三年有从事类似服务相关业绩。(提供不少于1个相关合同复印件或其它凭证。)
4.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得进入比选程序。
六、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12个月。合同期届满后,经甲方履约考核“优秀”的,甲方有权按原有合同单价及结算原则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二)费用结算: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乙方所报单价即为合同单价,双方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并签收的货物量进行结算,但合同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6400元。
(三)支付方式:每月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代表已签字的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单确认的货物计算货款后,将货物明细、货款总额提交甲方确认,甲方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发票(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完成内部审批后,向乙方支付至货款的95%。月度结算5%的余款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根据甲方月度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的,支付二分之一,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乙方按照评价结果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四)配送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照成交单价,对所供应物品品牌、规格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报价模板中所列物品档次;若采购清单内没有的物品,甲方需要采购的,参照市场价,由双方协商供货。
七、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0日止(3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应于9月10日15:00点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西门3楼服务大厅,联系人:吴工,联系方式0755-2843605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报价单、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见附件2),详情请联系0755-28436050。
九、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一)响应单位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二)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三)二次公告后,若合格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将直接进行评审。若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将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附件:
1.日常五金材料参考单价及需求数量
2.响应单位提交资料明细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宝龙分公司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