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地和树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现将龙岗区同乐社区坑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20-08-02、20-09地块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征求公众意见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审批单位: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申请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三)申请事项:迁移城市树木29株;砍伐城市树木1株。
(四)项目位置:宝龙街道丹荷路与宝龙五路交会处西南侧
(五)种植地点:宝龙街道爱南路(道路附属绿地)、宝龙街道美峪山庄附近01001号(林地)
二、征求公众意见情况
龙岗区同乐社区坑尾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土地整备单元规划20-08-02、20-09地块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宜于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9日通过现场公开征询意见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
四、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话反馈:
联系人:阙工,电话:0755-84877919
(二)电子邮箱反馈:szyl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