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投靠子女须符合下列条件:
a、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必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一并提出申请;
b、老人身边无子女;
c、凡多子女的申请人,根据其子女户籍地的情况,按“就近不就远、就小不就大”的户口迁移原则处理;
d、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在深圳有房屋产权。
由申请人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a、老人及其全部子女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b、老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c、老人或被投靠人在深圳的房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