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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深八条”涉及转账凭证收款人及付款人的认定

  转账凭证的收款人应为卖方本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媳、女婿岳父母或为其提供交易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

  转账凭证的付款人应为购房人本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媳、女婿岳父母或购房人本人通过公证委托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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