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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结婚证丢失后可以到哪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队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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