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已经通过2021年6月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领取证书及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自取业务的:请以收到领证短信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前往龙岗区教育局205人事科领取。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早9:00--17:30。如需代领,请携带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邮寄业务的:已在行政服务大厅办理邮寄的,请保持所预留电话畅通,我局将依程序办理邮寄业务。咨询电话:89250634;84583871。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