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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4月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领取证书的通知

  请各位已经通过2021年4月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领取证书及相关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办理自取业务的:请以收到领证短信通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前往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发证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及认定申请表。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早9:00--17:30。如需代领,请携带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自取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发证窗口。

  二、办理邮寄业务的:已在行政服务大厅办理邮寄的,请保持所预留电话畅通,我局将依程序办理邮寄业务。咨询电话:89250634;84583871。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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