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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采购公告(招标编号:LGFYHC2022002)

  我院近期将对8个包组医用耗材进行院内公开招标,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中标产品需在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签订线上采购合同,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1.递交投标资料时间: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洽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资料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设备科(住院部16楼1610室)。

  3.投标供应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资料(资料全部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否则不予受理)。

  4.添加QQ:1289216783,完善附件2中的相关内容,将电子表格发送至上述QQ中。

  二、其他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我院验证时可向投标单位咨询有关情况,并要求提供投标单位必须了解的有关情况,投标单位应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否则作弃权论。

  3.凡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诚信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采购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诚信档案没有污点,否则不允许报名。

  三、评标原则以性价比为指导原则,评标小组集体决定。

  说明:

  1.①如提供证件资料无效或不全,则不给予报名;②具体开标日期另行通知;③如提供虚假材料,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并列不良记录名单且三年内不得在我院投标;④上述每一条款必须实质性满足和响应,否则投标无效;⑤政策性原因:若因政府统一招标,将无条件按政府招标结果执行。

  2.有关本次洽谈事宜任何疑问,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进行询问: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设备科(住院部16楼1610室)

  咨询电话:0755-28933003转8667、0755-28933062

  业务联系人:郑工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预审文件(LGFYHC2022002)

  2.报名统计表(LGFYHC2022002)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2年4月1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预审文件(LGFYHC2022002).docx
  • 附件2.报名统计表(LGFYHC202200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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