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操作指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住院楼加固改造工程涉及低值易耗品处置,欢迎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到我院进行现场评估回收残值,并提供残值报价,与报价最高者协商签订回收协议。项目涉及主要低值易耗品是天花及龙骨,铝合金窗户等,需分批次评估报价。
公告期: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17:00止。
联系人:张生,咨询电话:13632762116;
地点: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77号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505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