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龙岗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岗位聘任要求,现将我院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反映(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中心城爱龙路6号,邮编:518172,电话:0755-89332560、0755-2893305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附件:拟聘人员公示名单(202316)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