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服务 > 医疗 > 服务民办医疗机构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关于中药汤剂代煎服务院内公开采购的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第二次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深龙三医采〔20230041-FW〕

  (二)项目名称:中药汤剂代煎服务

  (三)服务期限:1年

  (四)预算金额:49.8万元

  (五)所属行业:其他

  二、资质要求

  (一)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若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以上(四)至(九)条须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4小时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四、开标时间:2023年6月14日下午2:30,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半个小时内收取。

  五、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对面(天虹一楼)精选集商业广场大厅医院会议室

  六、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投标人报名要求提供

  (一)院内采购报名表;

  (二)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证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非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与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一定要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无效);

  (五)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九、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松柏路278号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一楼104室招采办

  十、联系人:丘女士、温女士

  十一、联系电话:0755-28329007

  十二、此公告同时公布:龙岗区卫生健康局网站及医院内公示栏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院内公开采购报名表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6月2日

相关附件:

  • 1.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院内公开采购报名表.xlsx
  •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