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金融社保卡),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划,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发行,作为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社会保障、金融服务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多功能智能卡,同时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
我局正积极准备金融社保卡的发行工作,目前已完成合作银行的公开采购,中标的合作银行共12家,详见下表:
序号 |
银行名称 |
热线电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95533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95588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95566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95599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55 |
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11 |
7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
961200 |
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80 |
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59 |
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58 |
1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68 |
12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95595 |
由于各银行发卡准备工作进度不一,正式公开发行时间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和办理时间请以我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金融社保卡正式发行后,现有社会保障卡(包括IC卡和磁条卡)将停止制发,但已发行的社保IC卡和磁条卡仍可在2至3年内继续使用。参保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合作银行办理金融社保卡换发事宜,首次办理免费。
有关金融社保卡发行的后续事宜,请以我局网站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