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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发行事宜的温馨提示

  深圳市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金融社保卡),是根据国家统一规划,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发行,作为持卡人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享受社会保障、金融服务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多功能智能卡,同时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

  我局正积极准备金融社保卡的发行工作,目前已完成合作银行的公开采购,中标的合作银行共12家,详见下表:

  

序号

银行名称

热线电话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5533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5588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5566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95599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55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11

7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961200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80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59

1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58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68

1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95

  由于各银行发卡准备工作进度不一,正式公开发行时间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和办理时间请以我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金融社保卡正式发行后,现有社会保障卡(包括IC卡和磁条卡)将停止制发,但已发行的社保IC卡和磁条卡仍可在2至3年内继续使用。参保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合作银行办理金融社保卡换发事宜,首次办理免费。

  有关金融社保卡发行的后续事宜,请以我局网站公告为准,敬请留意。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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