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龙岗区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引导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根据《龙岗区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资助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我局对53家于2009年度列入龙岗区自主创新型企业培育扶持计划的企业进行了验收,对9家于2010年度列入龙岗区自主创新型企业扶持计划的企业进行了年度考核。根据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对比企业与我局签订的合同指标,经评审专家小组评审,现将结果通知如下:
一、本次验收评价分为三档,为“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和“淘汰”。
(一)验收结果为“验收通过”的企业共52家;
(二)验收结果为“淘汰”的企业共1家。详细名单见附件。
二、本次考核评价分为三档,为“达标”、“重点考核”和“淘汰”。
(一)考核结果为“达标”的企业共8家;
(二)考核结果为“淘汰”的企业共1家。详细名单见附件。
三、根据《细则》要求,本次验收的企业中,“验收通过”企业拨款10万元;本次考核的企业中,“达标”企业拨款10万元。
四、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区科技创新局科技创新促进科,联系电话:28948628。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