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范围:经上级技术转移主管部门备案,为区内企业提供技术转移培训、项目路演、技术交流对接等服务,且上一年有12个以上服务案例的技术转移机构。
扶持标准: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审核方式:核准制。以经备案的服务案例等材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