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龙人通〔2021〕119号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投资推广与企业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巩固“稳就业、保就业”成效,激发龙岗区广大劳动者的就业热情和创业潜能,广泛传播“龙岗就业故事”,充分发挥就业先进典型示范导向作用,根据《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岗区2021年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方案>的通知》(深龙人通〔2021〕75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寻找“龙岗最美就业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结合龙岗区委宣传部“稳就业•保民生•树典型”主题宣传工作,在开展龙岗区2021年“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过程中,积极选树一批爱岗敬业、拼搏创新、热心服务、勇挑重担、敢于筑梦、勇于追梦的就业典型和就业创业服务明星,把他们接地气、有温度的鲜活形象展示出来,形成“龙岗就业故事”,弘扬推广其在稳就业工作中作出的贡献,在全社会开展系列宣传报道。
二、评选范围和标准
寻找“龙岗最美就业人”活动包括评选龙岗区就业典型和龙岗区就业创业服务明星。
(一)龙岗区就业典型
1.评选范围
在龙岗区各行各业实现稳定就业的市内外劳动年龄段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工作人员)
2.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心。
(2)爱岗敬业,认真钻研,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并作出贡献,是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或岗位标兵。
(3)拼搏创新,自立自强,依靠自己的努力克服困难,为了实现梦想不忘初心,坚定不移。
(4)助人为乐,踏实奉献,带动老乡亲友稳定就业,在“传帮带”方面发挥较好的引领作用。
(二)龙岗区就业创业服务明星
1.评选范围
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包括街道社区等)在岗工作人员(含聘员),户籍不限。
2.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
(2)刻苦钻研,热爱学习,坚守工作岗位,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为全面的综合素质。
(3)甘于奉献,热心服务,积极帮助辖区企业解决用工问题,认真指导园区开展创业工作,促进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等群体实现就业创业,或帮助劳动者稳定就业。
(4)积极创新,勇挑重担,在提升辖区就业创业工作质量或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三、评选名额
本年度将评选出“龙岗最美就业人”20人,其中:“龙岗区就业典型”10名,“龙岗区就业创业服务明星”10名。
四、评选程序
(一)宣传申报(2021年12月5日前)。报名参选者填报《深圳市龙岗区就业典型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或《深圳市龙岗区就业创业服务明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连同个人基本资料及已获奖证书、奖章、荣誉等各类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单位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直接上传至龙岗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电子邮箱(lgjyfwzx@lg.gov.cn)。
(二)受理审核(2021年12月8日前)。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委托各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核,必要时进行电话函询、实地走访。报名表汇总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成评选小组,以书面评审方式确定本届就业典型和就业服务明星人选。
(三)审定公示(2021年12月15日前)。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确定名单进行公示,并提请区人力资源局办公会议审定评选结果。
(四)宣传推广(公示后1个月内)。评选结束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采用专题报道、风采展示等方式,对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把他们接地气、有温度的鲜活形象展示出来。
(五)颁发奖励。选择合适时机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及书籍1套,予以精神鼓励。
五、相关要求
(一)深入挖掘,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到“龙岗最美就业人”推荐评选工作对巩固“稳就业、保就业”成效及弘扬精神文明的重要意义,发挥各自优势,广泛发动辖区企业、园区、社区积极上报推荐人员,或直接鼓励符合报名条件的劳动者报名评选。每个街道推荐参选人员应不低于4名(每类人选各2名以上)。
(二)严格标准,公正公开。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在推荐报送候选人时,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推荐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包括街道社区等)工作人员时,需征求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所掌握的情况,确保典型树得起、立得住、过得硬。
(三)主动服务,加强对接。各有关单位、街道要利用“龙岗最美就业人”评选活动契机,推动政策落实和服务对接,为企业、园区以及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等各类服务对象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协助落实有关扶持政策。
(四)广泛宣传,深化成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紧贴工作实际,增强群众参与度,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力,实现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就业先进典型示范导向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1.龙岗区2021年“就业典型”推荐表
2.龙岗区2021年“就业创业服务明星”推荐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1月25日
(联系人:林旖航,联系电话:0755-28945013;张佳,联系电话:0755-28945821)